幕後/典獄長手握受刑人增加接見大權 法務部祭出5大革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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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13:13

蔡清祥(中)出席活動。中央社

(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台北監獄前典獄長謝琨琦幫黑幫寶和會喬特見引發軒然大波,矯正署行政懲處結果出爐,以記申誡2次輕輕放下。據了解,背後原因在於矯正機關對於受刑人辦理增加接見的規定付之闕如,等同有管道接觸典獄長的人就能喬到增加接見特權。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已指示矯正署,即起朝5大方向作出精進措施,包括明文規範增加接見的條件與次數。

台北監獄前典獄長謝琨琦今年4月底被爆出接受立委陳明文、股市炒手鍾智文等人請託,屢安排在監受刑人寶和會槍手增加接見次數,引發各界撻伐。事件爆發後,矯正署基層人員都很無奈,因為受刑人能否增加接見次數、如何申請增加接見等,基本上沒有相關法令規範。

有基層矯正官員表示,長年以來找到管道來申請增加接見的人,只要能讓典獄長點頭同意,通常就有機會安排增加接見,不管立委、地方民代來請託都可以,但許多民眾沒有管道申請,也不知道受刑人有增加接見的機會,根本不會提出要求。

謝琨琦事件爆發後,法務部也正視此一漏洞,部長蔡清祥明白點出5大方向,要求矯正署重新檢討改進,並採取精進措施。

今年5月13日法務部函請矯正署,針對辦理受刑人「增加接見」、「彈性調整接見」的條件、次數等5大方向,盡速研擬配套措施及因應作為。5大改進措施方向包括,第一,訂定完備申請要件,清楚將「增加接見」及「彈性調整接見」的條件、次數,做出標準具體化的審核規範,據以審酌公平性及必要性,以杜絕特權關說。

第二,建立接見業務監督機制。一旦「增加接見」及「彈性調整接見」規範出爐後,需另有事後監督審核機制,提高業務執行透明度,避免出現部分受刑人增加接見後引發爭議,並降低廉政倫理事件發生風險。

第三,同步建置內部控管、外部稽核制度。法務部認為,為避免接見業務淪為特定人士濫用,亦應建置完善內控制度,由矯正署業務視察主動且不定期查核各機關辦理收容人接見業務情況,檢視核准案件的具體事由是否與核准理由有實質關聯,且應確實將相關資訊登載於獄政管理系統以備查考。

不僅如此,未來也要同時建立政風單位查核、監督機關檢核、異常個案情形通報法院或檢察官、外部專家學者視察等外部稽核方式,強化相關內部控制及外部稽核機制。

第四,推動行政作業透明制度。法務部後續將召開會議研商接見相關精進措施,未來各矯正機關辦理「增加接見」及「彈性調整接見」,將規劃朝向辦理事由具體化、申請程序一致化、次數規範明確化等方向推進,使接見的審核標準更明確,不會只讓特定人士擁有特權。

第五,法務部將建立接見業務的標準作業程序,並落實隨時滾動修正,盼能減少人為疏失、確保類似申請案件均能以相同程序處理,避免標準不一、因人而異之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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