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大搜查 !宜蘭縣長林姿妙列被告 建設處長及農業科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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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16:30

宜蘭縣長林姿妙到地檢署複訊時神情疲憊。中央社

(菱傳媒/綜合報導)廉政署調查宜蘭羅東土地開發弊案,昨天約談縣長林姿妙及4名縣府一級主管,宜蘭縣長林姿妙到地檢署時一度腳軟險些跌倒,檢方今天(14日)複訊後,將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聲押,地政處長楊崇明5萬元交保,羅東鎮長吳秋齡與丈夫無保請回。

宜蘭縣政府承辦羅東土地開發案,包括人事聘用、教師徵選、土方與重劃案疑涉及官員舞弊,由於案件仍在偵辦中,檢方尚未對外曝光細節,昨天大動作搜索鎮公所、縣府主管住家等30多處地點,包括縣長林姿妙、地政處長楊崇明、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人被帶回廉政署約談,接著送到宜蘭地檢署複訊。

今天凌晨1時左右,宜蘭縣交通處長黃志良、秘書處長曾成陽及林姿妙堂姐、前國大代表林束梅複訊後請回,林束梅離開地檢署時大聲說:「很累啊!」媒體追問是否有委屈,她點了點頭。

凌晨2點50分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地政處長楊崇明、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羅東鎮長吳秋齡與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移送到地檢署複訊,吳秋齡面對媒體追問只說「沒事啦!」林姿妙大女兒林羿伶也在凌晨3點45分至地檢署複訊,訊後無保請回。

宜蘭縣長林姿妙在凌晨4時46分到地檢署複訊,走路時一度踉蹌險些跌倒,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早上9時12分獲無保請回,出來時僅說了句「謝謝」就快速搭車離開。

據了解,檢方這次約談地政處、建設處、交通處及秘書處,懷疑四個局處捲入土地開發弊案,包含秘書處涉及人事聘用與教師徵選,交通處涉及土方問題,建設與地政處則涉及重劃問題,由於牽涉層面非常廣,涉案情節尚待釐清。

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遭聲押獲准。中央社

檢方今天下午說明,林姿妙在相關案件中被列為被告,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羈押必要,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另外,宜蘭縣府地政處長楊崇明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諭令5萬元交保。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涉貪污治罪條例,諭令10萬元交保。前宜蘭縣議員劉石純涉及偽造文書,諭令10萬元交保;有1名林姓男子涉偽造文書以10萬元交保;黃姓與陳姓當事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諭令10萬元交保。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秘書處長曾成陽,還有羅東鎮長吳秋齡被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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