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幸恩/綜合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因涉貪遭起訴,檢方認定林姿妙犯罪事實包括高達7844萬元的不明財產無法交代來源,甚至長期利用人頭帳戶洗錢,其中「精英開發」建材商人池石飛家族的13個人頭帳戶最多。據了解,池家接受偵查時疑咬出「縣長律師」在背後下指導棋,建議他們用「循環借貸」等說詞回答檢廉提問,宜蘭地檢署已另分案調查。
據了解,池家作證時點名的「縣長律師」分別是律師陳文元、李傳侯。陳文元曾因中天換照風波槓上NCC,一戰成名;李傳侯是司法官38期結業,早年幫永豐餘集團前負責人何壽川辯護時,違規協助傳遞公文給在看守所內的何壽川批示,遭懲戒停職2月。
起訴指出,林姿妙自2010年3月擔任羅東鎮長、2018年12月擔任宜蘭縣長迄今,除每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每月薪資約15萬元,並無其他收入,但卻有7844萬元現金存款,無法交代合理來源也與她的收入顯不相當。
檢方發現,林姿妙為規避《洗錢防制法》規範,自2017年6月起到2019年10月間,向「精英開發」負責人池石飛家族借用10餘個金融帳戶,約定每次存入領出現金時,支付1%至3%金額作為租用帳戶的對價,林再將相關帳戶交由助理張桂綾處理帳務。
檢廉查出,其中2293萬2000元匯入林姿妙羅東鎮農會、冬山鄉農會款項的時間點,與林被查出圖利地主不法取得農用證明、免繳土地增值稅的犯罪時間點相近,檢方因此依財產來源不明罪、特殊洗錢罪起訴林姿妙。
據了解,池石飛家族提供給林姿妙的人頭帳戶約有13個,每次林姿妙匯款進池家帳戶時,池家都會收取「過水費」,例如林若匯50萬元、池家就收費1萬5000元。
據透露,林姿妙堅稱相關金流是借貸,資金頻繁往來是因借新還舊,檢廉7月中為此兩度偵訊池石飛夫妻,池男稱未借款給林姿妙;池妻則自爆,林姿妙的律師曾「提醒」她「錢都是林姿妙的不是你們的錢,你們的帳戶只是拿來過水的」,甚至要求她提供帳戶交易明細,聲稱要製作陳報狀給地檢署,「『循環借貸』是律師在今年2月、3月間跟我說的,不然我也想不出來『循環借貸』這個詞。」
據了解,由於證人指稱林姿妙的律師疑有教導證人如何應訊等行為,檢方23日偵結起訴林等15人後,後續將分案調查律師行為有無違法之虞。
針對檢方分案調查律師部分,陳文元表示,「尚未收到起訴書,無可奉告,歡迎一審開庭時到法院參與審理,就能得知事實真相。」李傳侯則說,證人說法前後矛盾,前面說律師教他講「錢是林姿妙的」,後面又稱「循環借貸」。李認為,若檢方想證明是律師下指導棋,律師應要教導證人說「錢是你的啊!」李認為,或許只是檢察官引用錯誤,屆時聽錄音帶就知道了。
《菱傳媒》走訪精英開發公司,池石飛的女兒與妹妹表示不清楚狀況,「那是他們(池石飛夫妻)跟廉政署說的,我們沒辦法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