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揭︰依鎮瀾宮章程顏清標非法擔任董座  中市府回「林佳龍任內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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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18:35

林楚茵說,依據大甲瀾宮組織章程,顏清標的董事長資格應該是無效的。翻攝林楚茵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當選董事長資格問題,日前引起各界關注。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24日)表示,千呼萬喚經終於拿到「大甲瀾宮組織章程」,根據該章程,董事必須設籍在大甲、大安、外埔及后里,換言之「顏清標的董事長資格應該是無效的!」對此,台中市民政局表示,鎮瀾宮董事長最近一次改選則是2017年,是台中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備查通過。

林楚茵今在臉書發文指,向政部索取的「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千呼萬喚始出來!她強調,為何作為主管機關的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遲遲不願提供、還要推給內政部,「原來是1999年顏清標非法擔任鎮瀾宮董事長!」

她說,根據內政部提供的組織章程對照表,明確揭露,2002年之前,董事須由信徒代表推薦選任,且必須設籍在「大甲、大安、外埔和后里,而顏清標在1998到2002年擔任的是「龍井、大肚和烏日」台中縣議員,隔年(1999年)才當上鎮瀾宮董事長,「換言之,顏清標的董事長資格應該是無效的!」、「相信大家都很清楚是在為誰護航了」。

對此,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已多次對外界說明,鎮瀾宮董事長1999年首次當選的合法性,是在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任內備查通過,最近一次改選則是2017年台中市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備查通過。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指出,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中已明定大甲、大安、外埔、后里等地的董事名額,從鎮瀾宮的沿革,管理委員會成立時就是「大甲53庄」的精神,都有地域性。

至於顏清標是否不符董事長資格,陳宗彥說,這要看當時核備的過程,由於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改選都經地方政府核備,要由台中市政府做後續處理,內政部並沒有相關核備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