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法官在宣判時直指遭判無期徒刑的保母劉彩萱「以虐兒為樂」。
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表示,雖然判決結果無法回應社會大眾期待,但仍然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回應家屬希望,對兩人求處最高刑度,後續會再與家屬協商求償事宜。
至於為何妹妹劉若琳刑度較輕,剴剴外婆委任律師表示,劉姓姊妹兩人雖是共同正犯,但因為呈現出的證據不足,因此才會出現刑度差別,將跟家屬討論是否再上訴,或是請求檢察官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劉彩萱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涉與胞妹劉若琳於同年9月至12月對剴剴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與傷害等;剴剴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
1歲多幼童剴剴於等待收出養期間,疑似被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經過超過一年的起訴與準備程序後,於4月22日上午於台北地方法院寶慶院區第二法庭開庭,由3位職業法官與2男4女國民法官審理。
此案由於全國高度注目,審理時間創下國民法官制度2023年7月上路以來最長,共計以10天時間審理(另預留3天預備庭期),橫跨3個星期,5月7日最後辯論終結,5月13日宣判。
10日凱道萬人聲援活動中,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也親自到場聲援。她表示,希望能替凱凱討回公道,並強調加害者應承受對應的懲罰「就算是死刑,對他們而言也是人道的」。
但是今天一審判決的結果顯然與聲援者的訴求有落差。
另外,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因此事,一直被民進黨市議員批評督導不周,本來反對黨議員提案專案報告,但沒有成案。
台灣兒童權益聯盟秘書長林慧華在宣判後表示,保母惡意行為,確實應得到應有的懲罰,重判是應該,但也希望這個案子能給政府及社會大眾警惕兒童人權意識的重要。
台北地檢署則是在宣判後聲明,尊重國民法官判決。檢察官將持續結合社會安全網絡成員,嚴懲兒虐暴力,守護兒少安全與尊嚴。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鄭瑞隆說,屬於重判,「恰如其分」,宣告社會對凌虐幼童是天理不容、社會不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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