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人為失誤摔爛3.2億元海豚直升機 飛行員一次遭記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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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00: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內政部空勤總隊一架價值3.2億元的AS365型NA-103號機(海豚直升機),2020年間突於訓練勤務中失事墜毀,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肇因為王姓正駕駛未遵守操作程序釀禍,2022年由監察院間提案糾正。空勤總隊認王員怠忽職守,危害同仁生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一次記2大過免職。王員不服,正透過訴訟保工作。

王員是空勤總隊第3大隊第2隊飛行員,2020年4月7日下午2時05分駕駛編號NA-103海豚直升機從高雄國際機場起飛,機上載有彭姓副駕駛、李姓機工長及2名共勤機關人員,5人飛至高雄六龜空域高度1000呎至4000呎執行常年訓練課目,下午3時01分完成訓練返場。

15分鐘後,飛航組員與高雄塔台構聯,請求於返場時執行模擬調速器失效及尾旋翼失效操作課目,獲塔台同意。不料直升機下午3時30時進入跑道時,突於低空、低速狀態下右偏失控,主旋翼觸地,左傾翻覆停止於跑道上,主旋翼撞毀,航機受損,幸好機上5人均安。

運安會認正駕駛操作程序認知不足 監院糾正空勤總隊

運安會介入調查事故原因,並邀請空勤總隊及空中巴士駐台代表商討,綜合事實資料及分析結果,認為可能的肇因是正駕駛王員對尾旋翼失效的特性及完整操作程序認知不足,於執行尾旋翼失效操作課目時,沒有遵守操作程序及把握要領,未把雙腳置於方向操控舵板上,致使航機右偏、失去水平無法即時改正,終釀主旋翼打擊道面而失控墜毀。

運安會指出,王員執行該課目前,沒有進行必要的評估及準備,警覺不足;當天任務及飛行前分組提示,未提報預計執行尾旋翼失效的緊急程序訓練,亦未詳細提示執行訓練課目的細節,可能影響訓練效益及飛航安全;空勤總隊對飛航組員訓練及考核內容無追蹤改善機制,且未訂定訓練、考核標準,影響效益。

監察院依據運安會的報告,認定墜機原因是王員未遵守操作程序所致,且有許多違反飛行紀律情事,經空巴公司初估報價,維修金額已大於購置原入帳價值,超出修復經濟效益,該機只好封存不修復,嚴重浪費國家資源,有違飛行專業與紀律,2022年3月間提案糾正空勤總隊。

「怠忽職守」一次遭記2大過免職 飛行員不服興訟爭工作權

空勤總隊把矛頭指向王員,指他怠忽職守,未遵守飛航相關規定,罔顧飛行紀律肇生重大事故,嚴重危害機組同仁生命安全,造成3億2400萬元的海豚直升機墜毀,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第2款「怠忽職責......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規定,專案核定王員考績1次2大過免職,並在免職確定前先行停職。

長期努力奮鬥而得的飛行員生涯就此斷送,王員不甘心,興訟爭取工作權,要求法官撤銷免職處分。他主張,劉姓隊長在直升機起飛前,曾指示機組員「每個課目都要操作」,因此他才會執行任務提示未提及的模擬尾旋翼失效等緊急程序課目,操作範圍並未超出長官監督。

王員強調,當天因臨時更動帶飛對象,致他須變動更改派遣單及準備帶飛教材,時間被壓縮的很短,惟他與帶飛學員、即彭姓副駕駛從辦公室離開要走去停機坪途中,均有提示詳細任務,實際操演時,並有針對尾旋翼失效作細項的任務提示。

一審判決認應撤銷處分 空勤總隊上訴案情逆轉

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採信王員說法,指王員操作尾旋翼失效課目,是基於隊長的職務命令;且為提升訓練效果的任務提示,王員於起飛前或實際授課過程中,均有踐行程序,因此合議庭認為,空勤總隊以王員執行任務提示所無的尾旋翼失效課目為由,用「怠忽職責」核予一次2大過的免職處分,確實有誤,應予撤銷,空勤總隊須另作成適法處分。

王員保住工作,換成空勤總隊不滿,提起上訴,詎料案情再度大逆轉,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一審判決有不適用法規及理由不備的違誤,日前予以廢棄,發回更審。

最高行政法院說明,模擬尾旋翼失效課目僅得於年度「鑑測」時以實機進行,平時飛行訓練是以「口頭覆誦」程序操作要領,而劉姓隊長當天下的是一般任務提示,且須合於飛行規定操作,因此,王員執行尾旋翼失效的實機模擬課程訓練,是否真的是服從劉姓隊長命令,仍須進一步調查。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王員當天前往停機坪途中及訓練空域操演時所作的任務提示,似乎只有跟彭姓副駕駛說,而未對其餘任務機組員及共勤人員進行提示,與航務管理手冊規定不符;況且,王員如因任務變更而致時間緊迫,可向空勤總隊申請延長訓練時間或變更日期,但他僅以向彭員說明,取代本應踐行的任務提示程序,此舉是否合於飛行任務組員職責及飛航準備規定,一審並未詳查。

綜上,最高行政法院認定一審未盡職權調查義務,確有違誤,且影響判決結論,日前廢棄一審判決,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審,王員重返天空翱翔之路再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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