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黨產會揭台中市庫通黨庫 不僅公帑蓋黨部還「協調輿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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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00:00

(記者王乙徹/台中報導)佔地600坪的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去年遭檢舉是不當黨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月31日公布調查報告,揭露1985年市府編列3500萬搬遷補償費、低價讓售機關土地等不尋常過程,整棟地下一層、地上三層的辦公廳舍造價加上購地費用共3500萬,等於是市府出資興建黨部,黨產會預計本月24日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就將該土地與建物移轉市府。

國民黨早年原佔用市有財產台中市役所舊廳舍做為台中市黨部,並與民眾服務社共同使用該廳舍,1980年間因市役所廳舍破舊、台中市府促請國民黨、民服社搬離,兩單位因此購地蓋屋,搬遷到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目前位址,繼續合署辦公。

去年3月,黨產會接獲民眾陳情,這棟佔地1984平方公尺(600坪)的國民黨台中市黨部,1985年時由當時台中市長林柏榕用搬遷補償費名義編列3500 萬元給民眾服務社,再以每平方公尺7600元的低價讓售機關用地給民服社,待辦公廳舍興建完成後,民服社與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繼續共用廳舍,但該建物產權竟悄悄在2009年間變更登記給國民黨,國民黨疑有不當取得財產的情況。

黨產會31日公布「國民黨不當取得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 476 地號土地及 5511 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移轉臺中市政府所有案」調查報告,內容揭露38年前林柏榕編列預算、市議會同意的過程,包括當年「市政府編列預算部分,經積極協調,獲市議會在自然和諧的氣氛下順利通過,並經省府核准。輿論界亦在事先規劃協調下,順利支持而未有所披露」的檔案資料也被公開。

調查報告除揭露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起造經費由市府編列預算,也調查出土地取得的始末、經費流向,並釐清民眾服務社與黨部關係,證實公帑編列給民服社,實際上去拿去興建國民黨黨部。

其中市府編列搬遷補償費3500萬元,而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大樓的購地款 1507萬8400元、土木、水電、空調工程及設計監造費1678萬9000元、變更工程設計費40萬2045元、內部裝修花費268萬9573元,總計3495萬9081元,等於購地建屋都由市庫公帑支付。

此外,調查報告也提出,當時該機關用地原本有稅捐單位要興建廳舍,溝通協調後低價讓售給民服社,就當時重劃區土地讓售法規,該土地也應該低價讓售作為國宅興建之用,土地與建物有不當取得的情況,黨產會預計2月24日召開聽證會,就現有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土地與建物移轉台中市政府所有進行聽證,再決定該不動產後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