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1月初聯手刪除總預算2075億元,其中636億餘元要求中央政府自行減列。民進黨立委及行政院不滿此舉將導致政府跛腳難以運作,5月間聲請釋憲,憲法法庭8月6日決議受理。
綠委認立法院三讀通過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未確定歲出總額、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刪減凍結監察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行政院、總統府、交通部能源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原住民族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之業務費,以及統刪特別費及一般事務費部分,已影響政府基本運作維持,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行政院則主張,為行使職權,認立法院於2025年1月21日三讀審議通過,並經總統於同年3月21日公布之「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5月15日收柯建銘等51名綠委的聲請案,案號「114年度憲立字第3號」,5月21日收到行政院聲請案,案號「114年度憲國字第3號」。兩案主張的範圍雖然有差異,但背後所牽涉的法條與法理相似,因此憲法法庭未來可能併案審理。
憲法法庭5月14日受理《憲法訴訟法》釋憲案前,曾於5月12日對此召開公開說明會,邀請立法院及學者專家說明,但本次受理總預算釋憲案前,卻未有任何的動作,顯示大法官認為本案的受理要件充足,無須再徵詢外界意見。
但後續的問題在於,由於藍白修正《憲法訴訟法》,提高開庭及評決的人數門檻,卻又不斷打槍總統賴清德所提名的7名大法官候選人,導致憲法法庭根本湊不到新法所定的10人開庭門檻,技術性癱瘓,即便大法官受理了本案,在《憲法訴訟法》爭議尚未解決之前,仍無法開庭實質審理。
綠營主張藍白刪減總數不明,爆發無法確定其確切刪減數額爭議,違反法治國的明確性原則及預算法學理所要求的明瞭原則;三議審議通過內容關於通案統刪部分 ,要求政府自行調整的減列數高達636億餘元,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並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及預算法;總預算案刪減數及比率均超乎過往甚多,大幅刪減特定憲法與國家機關預算項目,影響其正常運作及履行法定職務,牴觸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凍結預算部分,綠營強調,藍白凍結總預算案總數同樣超乎過往甚多,就多項凍結特定預算經費所設定的解凍條件,不僅有各憲法機關及國家機關難以達成,甚有違憲及違反相關法律的情形,同樣影響機關正常運作及履行其法定職務,牴觸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綠營認為,總預算案的審議程序已牴觸民主國原則、公開透明原則、討論原則,並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定的審議程序,不論在程序面或實質內容面 ,均重大牴觸法治國原則、明確性原則、權力分立與制衡等憲法基本原則,應屬無效。
綠營說明,外界無法窺知立法者大量或針對性刪減相關預算的具體理據,其預算議決結果亦損及憲政或法定機關的正常運作,並侵害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及其他機關權限,同時導致政治責任難以產清,為維護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國家存績運作,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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