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記者的1日國民法官體驗1/鴨子聽雷霧煞煞 冗長庭訊體力大考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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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4 00:00

(記者賴心瑩/調查報導)台灣司法制度明年1月起將有重大改革,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屆時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有機會被抽中出任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一起坐上審判席問案、聽訟,然後評議決定要判被告幾年徒刑。新制上路在即,台北地院3月24、25日特別邀請醫師、教師與記者參與模擬庭審判,親身體驗當國民法官的箇中滋味。

《菱傳媒》記者正是參與此次一天半模擬庭的媒體記者之一,以下為記者1.5天國民法官體驗全記錄與心得摘要。

24日一早,記者依台北地院規劃時間到地院報到,隨即被引領進入暫時充當國民法官休息室、評議室的第6法庭,開始填寫許多包含個資的表格,並等待其他國民法官陸續抵達;在此同時,3名顏值極高的年輕法官已在評議室內準備「教材」。這回記者選擇親自出任國民法官不再以旁聽身分觀摩,就是想趁此機會更貼近新制,了解未來可能發生的狀況。

10名國民法官先後抵達後,審判長歐陽儀先透過電腦隨機抽選,將6名國民法官重新編排序號,隨後4名備位國民法官也被編號為備一、備二至備四。

審判長說,接下來這1.5天彼此會以「1號國民法官」、「備位1號國民法官」等作為稱呼;此時,除了本來就熟識的另2名媒體同業外,我還不知道其他國民法官的真實身分與姓名。

當大家仍在摸索時,三名職業法官已開始披起法袍,我們10人則依編號列隊被帶進等一下要正式開庭的第7法庭宣誓。就像電影場景演的一般,我們在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等眾多觀摩者見證下,舉起右手朗讀誓詞:「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不受任何干涉,並且公平誠實執行職務,不為有害司法公正信譽之行為,絕對不會洩漏評議秘密及其他職務上知悉之秘密」。

國民法官進行宣誓。

宣誓過後等同我們正式成為國民法官,但我們要面對的是什麼案子呢?回到休息室後,審判長歐陽儀正式揭曉案件,原來即將要審理的是一件酒店妹張小玲和同居男友蔡富天在租屋處連續嗑藥一整天卻抽搐慘死案,檢方用轉讓禁藥致死罪起訴男友。

法律構成要件像繞口令 連三堂法律課還是沒聽懂

審判長歐陽儀、受命法官吳玟儒與陪席法官黃靖崴,在開審前的說明會上很用心地向我們說明國民法官新制,包含國民法官和德國參審制、美國陪審制的差別,以及終局評議時,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票票等值」,我們和3名職業法官都能投票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也能決定要判被告幾年。

另外合議庭也簡要跟我們說明什麼叫直接證據、什麼叫間接證據,什麼叫故意、什麼又叫過失等基本法律概念,甚至還跟我們信心喊話說:「國民法官新制就是要吸取你們的人生經驗,作為審判的參考」。

感覺就像在聽繞口令一般,明明合議庭的解說還在我耳邊迴繞,當下我的腦袋還在思考「合議庭的這些法律概念,是在『引導』我們怎麼看待案件嗎?」但我都還沒釐清思緒,表定開庭時間10點10分已到,我們已被引領著排隊「上戰場」進入法庭。

這次我們也比照法官規格,直接走法官通道進入法庭審判席,一進法庭,旁聽席上所有民眾都已起立等待我們,這是我此生第一次坐上審判席,離開慣坐的旁聽席,坐上審判席俯瞰整個法庭,老實說除了榮譽感之外,還隱約感受到一股壓力,因為我在台上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清楚看見,更別提想跟以往一樣閉眼聽訟、打哈欠了。

庭訊一開始,檢察官開始說明起訴要旨,我邊翻閱法院提供的書面資料邊聽檢察官說明,這才對於即將審理的案件事實有了基本了解。接下來換檢察官也開始當庭講解法律原理原則,包括「什麼叫做因果關係?」「如何判斷有無主觀犯意?」我同樣聽得昏頭轉向,只記得筆記本裡抄下一句話當作檢察官的重點,那就是「被害人有責任不等於被告不用負責任」。

開庭情形。

輪到被告與他的律師發言時,竟然又是另一場法律課程登場。被告律師教的是「過失」怎麼區分,包括「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等,然後又進一步解釋「有認識的過失」與「無認識的過失」兩者的差別,然後又進一步說明什麼叫做「預見可能性」等。

連續上完三堂課後,我幾乎就要舉雙手投降,因為原先淺薄的法律常識幾乎徹底被擊敗,整個繞口令式的教學,我一個字都無法吸收理解。

詰問專家證人太專業 冗長庭訊讓人昏昏欲睡

豈料,法庭活動很快進入詰問專家證人的程序,一名法醫研究所的法醫被點呼進入法庭,透過說明我知道這名法醫就是當初解剖死者的人,但由於檢辯雙方是在先前準備程序期間,決定好傳喚法醫當專家證人,身為國民法官的我此刻完全不清楚傳喚法醫要釐清的爭點為何。

接下來我就像鴉子聽雷一樣,聽著檢察官、被告律師輪流詰問法醫,我只能在詰問過程中,猜測出雙方爭執點應是死者血液濃度中,高劑量禁藥PMA究竟是如何產生的,但這名專家證人似乎無法解答檢辯雙方的疑問,還建議應找毒物專家來分析更恰當。整個冗長的詰問程序,已開始讓我昏昏欲睡,無法理解庭訊重點。

所幸時間來到中午12點半左右,審判長終於宣布休庭,下午2點再繼續開庭詰問專家證人,但我還來不及笑出來,審判長就說國民法官們得提前在1點40分集合,合議庭將為國民法官進行中間釋疑,解說上午庭訊過程的疑問。我的天啊!這代表休息時間僅有1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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