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給預算又不落實 民眾居住安全中央到地方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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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08:31

老舊建物易有消安問題。圖為北市西寧國宅,北市長柯文哲曾前往視察消防安全設備。林啟弘攝

(陳明旺/特稿)高雄巿城中城大火,燒出了老舊建物消安問題,也燒出了政府怠惰心態,從中央到地方,選舉時口號喊得響,宣傳影片盡是進步的城巿、美麗的花園,但等到要下苦工夫、做實事時,人力不足、預算不夠,理由一堆,誰真心為民眾居住安全把關?
 
老舊建物消安難維護,有管委會無法成立的難處,也有住宅經濟狀況不佳,無力支應消安改善的困局。問題不一而足,就算是地方消防單位再怎麼嚴查消安設施,但住戶無力改善,維護居住安全就成了空談。
 
就算中央政府立了法,要地方政府去清查危老建物,地方不執行或執行不徹底,法立了也是作白工。每次都要等到發生悲劇時,政府相關單位才會展現決心,地方政府也才會拿出魄力,該查就查、該拆就拆。但為何解決問題總在發生悲劇後?
 
要做的事永遠太多,需要的預算永遠不夠,但沒人、沒錢不能是最後的理由,居住安全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也是政府該負的責任。人命關天,希望各級政府在城中城大火後真能痛定思痛,不要風頭一過又視居住安全於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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