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問題/每千位獨居老人只有4位被列冊關懷 立院法制局籲建構救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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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08:30

高雄市派人協助城中城大樓住戶搬遷。翻攝高雄市社會局臉書

(陳明旺/台北報導)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建築物公共安全問題,更令人關注的是弱勢族群居住正義的問題。因無力支應較高生活支出,弱勢族群及獨居長者,被迫只能居住在租金、房價較低的危老建築,亟待中央、地方政府以公權力維護其居住安全。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去年初統計,全國65歲以上的高齡獨居者高達57.1萬人,較2010年增加22.1萬人;而全國列冊需關懷的獨居老人截至今年3月底止計有4萬2277人。等於一千個老人,不到4人被列冊關懷。獨居老人因經濟條件不佳,無力支付較高的租金,尤其在都巿中,這個問題更為嚴重,迫使這些人只能住在租金便宜的老房子中,居住安全成大問題。
 
為照顧弱勢,今年5月立法院通過社宅提供給弱勢族群比例由30%提高到40%;根據內政部統計,既有社宅有6436戶,新完工12329戶,合計18765戶,其中40%、僅7506戶可分配給弱勢,相較於4萬多位需關懷的獨居老人,戶數顯然不足,更不要說還有24萬餘戶中低收入戶待照顧。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城中城事件後,中央機關與地方政府均積極動員行政體系辦理相關措施,相關機關並允諾針對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將於1個月內完成盤點清查並納管。
 
然而清查作業以老舊複合建築物為主,對於未居住於前開建物內的獨居老人,恐回歸原始列冊關懷對象而有遺漏,因此立法院法制局建議行政院應協調各縣市政府統合社政、民政、警政、消防、衛生、工務等相關單位,辦理獨居老人聯合清查作業,釐清需加強協助老人之完整輪廓,納入社會安全網內。
 
法制局也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推廣老人救援服務,讓獨居老人的安全能確實被安全網保護。推動社會住宅及危老改建等政策方向雖然可行,但有時緩不濟急。因此,除了以興建、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等政策幫助弱勢者租屋外,如何透過相關獎補助措施,增加房東租屋給弱勢族群的意願,也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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