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沒人理!營建署補助清查老舊建築 至今0縣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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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09:00

(陳明旺/台北報導)高雄巿城中城住商大樓大火,釀46人死亡、41人受傷慘劇,危老建物安全、弱勢居住安全問題,又成焦點。《住宅法》明訂,地方政府應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居住狀況,營建署還編列300多萬預算要補助地方政府,但直到城中城大火發生前,竟無任何縣巿申請補助,顯然太過輕忽。營建署雖已委託專業團隊就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清查,研擬調查對象及執行機制,但朝野立委均呼籲,對危老建物安全問題,應加速改進。
 
今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高雄巿城中城大樓發生大火,高巿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139輛消防車前往灌救,但城中城屬老舊複合用途建物,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不佳,雖然極力搶救,仍釀嚴重傷亡。
 
案發後,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應於1個月內盤點完成全國所有老舊複合用途建物,全數納管;內政部並責成地方政府,老舊複合用途建物若有荒廢樓層,應責成建物所有人於3個月內完成改善。

高雄城中城大樓燒出老舊建築物問題。高雄市政府
 
補地方財源不足 立法院5月修法補助預算清查老舊建物
 
為提升居住品質,《住宅法》2016年底修法時,訂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衡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公共安全及衛生、居住需求等,訂定基本居住水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居住狀況,並得訂定輔導改善執行計畫,以確保符合國民基本居住水準。為擔心地方政府財源不足,立法院今年5月再度修法,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清查作業。
 
然而據營建署資料顯示,地方政府因人力等問題,至今仍未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居住狀況;營建署已於今年、明年各編列356.4萬元補助地方政府執行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清查,未來將爭取更多預算補助地方政府。
 
也因為地方政府至今仍未執行清查,營建署正委託專業團隊,就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清查作業,研擬相關調查對象及執行機制等建議,並將進行不符基本居住水準的試辦清查作業,未來可供地方政府辦理清查之參考。
 
台中巿的5選區民進黨籍立委莊競程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落實危老建物清查,確保民眾居住安全。台中巿的8選區國民黨籍立委江啟臣則是連署提案修《住宅法》,明訂地方政府應「每年」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居住狀況並訂定輔導改善執行計畫,清查及未來輔導改善所需經費,則由中央政府補助。
 
江啟臣更質疑,內政部所訂定之基本居住水準僅以居住面積與衛浴設施作為指標,未納入公共安全,與《住宅法》規定不符,要求內政部立即改善。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則說,城中城大火反映2大議題:公共安全與社會安全網,呼籲政府在盤查、清除建築內危險堆積物的同時,也要安排社工訪視,了解弱勢族群的居住狀況;社宅的數量跟價格都有問題,如高雄社宅7000元,但城中城月租不到3000元,中間價差該如何補助,需中央政府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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