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專欄/彈藥放台灣等於美軍設基地 邱國正出讓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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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00:00

施威全/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

國防部長邱國正說美軍有意把東亞軍備庫存改存放台灣,兩方仍在研議。一旦協議成真,這將是〈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在1980年終止後台美之間最驚人的軍事行為,因為軍備存放不是只蓋間倉庫鎖上門就好,儲放軍火處就是軍事基地。依照〈美國陸軍2020-2021武器系統手冊〉對美國多處軍武儲放基地的描述,例如安妮斯頓(Anniston Army Depot)、萊特肯尼(Letterkenny Army Depot)、托比漢納(Tobyhanna Army Depot)、紅河(Red River Army Depot)、藍草(Blue Grass Army Depot)等,軍火儲放都有相應的基礎設備:車輛機具、警戒系統、官士兵宿舍、污染防治、維修設備、物流系統等,遑論這不是一兩個人站崗守門的事情,涉及官士兵、工程師、在地雇員進駐。

軍備庫存放台灣,特別是邱國正說的是「把東亞軍備庫存改放台灣」,那就是美軍在台設軍事基地。美國在太平洋的軍庫,日本、韓國、菲律賓、澳洲、泰國,以及美屬夏威夷、關島皆有,美軍在二次大戰後圍堵共黨的國外部署都有法律基礎,例如與泰國簽署的〈1950年軍事援助協定〉,以及〈美韓共同防禦條約〉、〈美菲聯防條約〉等,藉著這些條約美軍與其裝備得以把別人領土當自己土地,不只這些被殖民國家配合興建基礎建設,美國官士兵、在地雇員享有某種程度治外法權。以美國軍人在日本犯下刑事罪行為例,美國主張依美日地位協定美軍有治外法權,審判權屬於美國而非日本,後來在實務上美國會基於善意不行使管轄權,給日本請求管轄權的機會,但何時移交嫌犯仍未有完善明確的新協議,美軍得以技術干擾日本警方與檢察官的調查。

美軍在駐地國的部署、地位,以韓國為例,法源基礎是〈美韓共同防禦條約〉的第4條:
「大韓民國給予,而美利堅合眾國接受,美國在大韓民國境內及周邊地區部署陸軍、空軍和海軍的權利,如同雙方協定所決定。」

在已失效的〈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第七條 也有類似的規定:
「中華民國政府給予,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接受,依共同協議之決定,在台灣澎湖及其附近,為其防衛所需要而部署美國陸海空軍之權利。」

日韓菲出讓某些主權給美國駐軍源自於相關協定,而台灣與美國間的協定已不存在,在沒有法律基礎的情形下,邱國正無權讓出台灣主權。

更敏感的是,〈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失效源自於美國承認北京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美國若在台灣設彈藥庫,等於恢復台美共同防禦條約的部份實質,從美國的一中政策、中國大陸的一中原則來看,幾乎等同於美軍駐防台灣土地、美國軍艦靠港台灣,可以解讀成美國在打擦邊球,也可說是美國企圖改變台海現狀,此為美國與中共建交後在太平洋最大的地緣政治變動與軍事擴張。此等歷史性大事,應該是總統蔡英文鄭重宣示,清楚說明台灣政治地位的改變,向世界說明此後美國軍機將可以公然來台,不用再以行政專機名義遮掩;台美軍事互動,可以不再掛著交流名義;美國單邊軍演,可以公開正式邀請台灣;兩邊海事訓練合作,不用再宣稱是台灣海巡與美國海岸防衛隊的人道救災…此重大改變,不該是國防部長在立院備詢時脫口而出,而且更應該在總統拍板定案前,向朝野黨團報告,在立院聯席會公開說明,這也是應該交由公民投票複決的政策改變。

當下化學武器是美國儲備的主要項目之一,如果美國在台儲放軍備武器,有沒有化武?乃至生物武器?移自東亞軍備庫存的美國武器既然非國軍所屬,美軍物品處放場所要不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是否需要地方政府同意?應歸屬哪項土地使用分區?地方政府能否檢查其污水排放、毒物洩漏與勞動安全?這些也不是國防部長在立院備詢時一句話就可以搞定的法制問題。

去年美國媒體就曾報導「美國欲將台灣變成巨大武器庫」,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否認,為何現在邱國正改變論調?蘇貞昌提到防衛台灣的武器須求時,使用武器的主體是國軍,而現在邱國正講的「東亞軍備庫存改存放台灣」,武器使用者是美軍,亦即火藥庫的鑰匙在美國手上,只有美國可以拿取使用,美國決定要不要用。美軍若要在台灣土地上用化學武器時,要不要通知一下台灣?

美國想放軍火在台灣,對美國真否有好處,還很難說,但對台灣壞處多,美國若一意孤行,得避開棘手的法律、政治爭議,唯一的辦法是假借軍售台灣、軍事交流的名義,如此一來,台灣必須確認武器與設備所有權屬於中華民國國軍,倉庫鑰匙在國軍手上,國軍決定使用時機,也只有國軍能用,而且國軍有能力用。若有朝台海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在此機制下談判軍事互信機制(CBM),這些美國武器的儲存、使用也將是CBM的管轄範疇,美國同意嗎?

菲律賓政府就曾公開拒絕美國川普政府在其土地上增加軍火永久儲備基地、改變儲放地點,怕軍火庫成為政治與軍事上的風險目標,改變菲律賓的平衡戰略。菲律賓向美國說不,不惜撕毀與美簽署的各項軍事互助協定,亦即驅逐在菲美軍,菲律賓的各項考量邱國正曾否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