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菱傳媒》昨(17日)獨家踢爆,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涉召妓疑雲,陳火速請辭獲准。民眾黨立委陳琬惠進一步指控,台南檢察官「10年前想辦陳宗彥」卻遭簽結沒下文。高等檢察署今表示,調查小組調查已赴南檢調取本案卷宗及簿冊,初步認為當年南檢於該案處置尚無違失;至於外界質疑該案有未查明的貪瀆情形,南檢也已另分他字案重啟調查。
陳琬惠昨開記者會,指控陳宗彥當年在職時,長期接受業者性招待,還點名「小芸有空嗎」?她秀出當年簽呈,出示2014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上簽的相關機密簽呈,簽呈載明要查業者「連恆、王孝瑋(豆哥)疑涉行賄現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陳宗彥」,打算分「他」字案繼續深入查辦有無貪瀆。陳琬惠說,但檢察官向上簽呈,最後簽結不了了之,質問法務部長蔡清祥「這件案子為什麼不見了?」
法務部昨晚表示,已請台高檢儘速瞭解原委,並連夜派人南下辦案。高檢署今下午2點30分對外說明,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表示,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前陳姓局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案,有分案後簽結,並無吃案包庇情事。
他說,法務部非常重視此案,指示高檢署進行調查,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今日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偕同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到南檢調取該案相關卷宗及簿冊。
林宏松指出,經初步了解,此案是2014年4月14日南檢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現陳宗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簽請另分他案,隔天經檢察長章以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分案後也依規定進行,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導致外界產生誤解。至於外界質疑該案有未查明的貪瀆情形,南檢也已另分他字案重啟調查。
高檢署說,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因職務異動,由義股檢察官接辦,2名檢察官均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經年餘調查,認為尚乏積極事證足認陳宗彥等人有何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行,於2015年8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