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遭控設宴贈紅酒賄選 羅東鎮長吳秋齡找前檢察官當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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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羅東鎮長吳秋齡遭控賄選被檢方起訴同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近期已陸續開庭。翻攝吳秋齡臉書

國民黨籍羅東鎮長吳秋齡遭控賄選被檢方起訴同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近期已陸續開庭。翻攝吳秋齡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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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0:00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以不到800票差距,連任成功的國民黨籍宜蘭縣羅東鎮長吳秋齡,選前遭檢舉招待選民飲宴並贈送紅酒賄選,宜蘭地檢署去年12月22日偵結,認為吳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將她起訴,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她開庭時強調宴會與選舉無關,無賄選意圖,還找來曾是檢察官的律師王清白為其辯護,試圖扭轉局勢。

國民黨籍羅東鎮長吳秋齡被控去年(2022年)3月20日席開55桌大肆宴請志工,並於3月30日席開4桌,宴請羅東鎮內志工、家長會長及校長。

檢調接獲檢舉後偵辦,檢察官去年9月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前往羅東鎮公所及吳秋齡住處搜索,同步傳喚吳秋齡及受招待選民20餘人訊問。9月7日凌晨1時40分許,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行賄罪嫌,諭令吳秋齡20萬元交保候傳。

雖選前遭逢檢調大規模搜索、交保,一度重創選情,但吳秋齡於去年11月26日選舉中,拿下1萬6506票,以784票差距險勝對手民進黨黃適超的1萬5722票,成功連任。

去年12月22日,吳秋齡就職前夕,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嫌及《刑法》第213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吳秋齡及民政課長朱昭安、佐理員邱秀紅等3人。同時對吳秋齡提出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

吳秋齡賄選案及當選無效官司近日已陸續開庭審理。林泊志攝

宜蘭地方法院2月13日上午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吳秋齡委任律師王清白,司法官訓練所42期結業,曾在宜蘭地檢署服務12年,偵辦過多起重大案件,2015年間以個人生涯規劃為由轉換跑道,開設律師事務所。

開庭時,吳秋齡強調餐會是感謝志工及討論教育議題,與選舉無關,她坦承當時確實有連任意願,但未做出決定,直到國民黨宜蘭縣黨部5月間確定提名,8月底才至宜蘭縣選委會登記參選。同案被控涉偽造文書的朱、邱2人亦全盤否認,強調是聽從主計室建議,才把宴請時間全都寫在同一天,以利銷帳。由於朱、邱於偵查時全都認罪,檢方起訴時建請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開庭時卻翻供,恐影響緩刑宣告。

王清白開庭時提出5點主張反駁檢方指控,包括家長會長聯誼會屬於志工團體,吳秋齡事前曾與主秘蔡宜潔、民政課長朱昭安等人討論,確認此部份,才會發出邀請,而她邀請家長會長等人,屬鎮長裁量權;另家長會長聯誼會共62人,有22人沒有居住羅東,佔三分之一以上,當中還包含政治立場對立的羅東鎮代邱文生、林聰文等人,更可證明該場餐會及贈禮並非行賄。

王清白強調,吳秋齡在餐會中並無尋求支持的行為,餐敘時也找各課室人員到場、與眾人溝通意見,事後有贈送公所宣傳品及紅酒,強調純粹是公所公務活動,用於感謝家長會長、校長等人協助公所推行公務。

他還說,與會的家長會長、校長並不知餐會經費來源,與會者對投票行使的對價關係並無認識才參加餐會,認為吳秋齡並無以餐會、紅酒伴手禮行求,而收受者不知宴請、贈送者為何人,更可證明主觀上並非基於投票權之行使意識,才宴請餐會、贈送紅酒。他表示,家長會長、校長的社會地位、收入薪資較高,不會因為餐會、贈酒而改變投票意願。不過王清白等人主張能否取信法官,得看後續雙方攻防。

《選罷法》99條投票行賄罪一旦成立,吳秋齡將面對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只要被判有罪確定,即要宣告停職。

此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也規定「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亦即當選無效之訴,最快一年就會結果。若被判當選無效,吳恐會被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解除其職權或職務,並重行選舉。吳秋齡堅當選無效訴訟已於16日開庭。

吳秋齡堅稱無罪認為對打贏官司有信心,但據地方人士透露,近來多場羅東鎮公所舉行的記者會及社團活動,吳均偕公所主秘蔡宜潔相隨,甚至於其致詞後,蔡也上台致詞,地方上認為,吳似已替最壞結果預做打算,提前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