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立委高虹安遭控詐領助理費案持續延燒,男友李忠庭在永齡基金會年薪600萬也備受關注,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今(16)日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時提到,若本院委員男友在基金會掛人頭領薪水,有無涉及逃漏稅?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有可能,但要查核才知道」。蘇也說,如果一般公司行號涉嫌「虛報薪資」,查核屬實,將比照《稅捐稽徵法》第41條處理。按條款,最重恐坐5年牢、罰千萬。
稍早網路則瘋傳廉政署已經前往永齢健康基金會搜索,並帶回部分文件調查。不過,法務部及廉政署晚間緊急闢謠,澄清此為假消息。不過一名自稱吹哨者的民眾,日前已向調查局檢舉,質疑李忠庭很少近出高虹安的立委辦公室,也沒有進行立法院辦公室的實質工作,而高虹安2020年到2021年用李忠庭名義申請的公費助理補助款,都沒有用在立委公務上。調查局北機站獲報後,持續進行相關蒐證,近日將報請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全面檢視蒐證進度後,決定是否進行搜索。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等,立委沈發惠質詢時表示,虛報薪資分成高薪低報、低薪高報以及薪資與扣繳憑單不符,高虹安案就屬低薪高報,倘若是民間公司行號虛報員工薪資會怎麼處理?
蘇建榮表示,若是惡意,就涉及到刑法,申報查核若屬實,就會按照稅捐稽徵法漏稅就補稅,再來看情節重大與否按照《稅捐稽徵法》第41條,但會先請檢調機關處理。
沈發惠續問,高虹安案吹哨者檢舉函更提到永齡基金會的金流,若逃漏稅屬實可比照公司行號?蘇建榮表示,永齡基金會中的健康基金會,主管機關是衛福部,「但基本上領薪水就是要課稅,沒在公司任職卻讓基金會虛報,有可能涉嫌逃漏稅,但要查核才會知道」。
蘇建榮表示,如果一般公司行號涉嫌「虛報薪資」,查核屬實,將比照《稅捐稽徵法》第41條處理。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換言之,若被查獲惡意逃漏稅,最重處5年徒刑、罰款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