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超囂張!5連霸議員為自家養雞場飆罵官員40分鐘 受惠婦女保障名額年底「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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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00:00

(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屏東縣議員周碧雲家族開設的樂樂等5家養雞場,遭檢舉臭氣熏天、違法設立,屏東縣政府於2019年開罰、撤照,不料周碧雲不服處分,多次登門拜訪、打電話、傳簡訊施壓縣府承辦科處長,更利用議會總質詢,點名3局處首長上台輪番拷問、飆罵40分鐘。監察院調查後以周女假借議員職權圖利自家事業,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罰60萬元,周碧雲提訴願被駁回,全案確定。

49歲的周碧雲是民進黨籍屏東縣第五選區的五連霸議員,今年也登記參選,地方人士指出,周碧雲近年雖因樂樂養雞場案得罪第三選區的枋寮鄉親,還被議長周典論切割稱兩人「不是叔姪,只是遠親」。但周碧雲在第五選區(崁頂、南州、林邊、佳冬)的選票絲毫不受影響,今年共5人登記搶4席,有一席婦女保障名額,但周唯一的女性對手、國民黨籍現任議員林玉花因病未登記,形同宣告周碧雲當選。

周碧雲與前夫郭振堂經營的樂樂等5家養雞場位於屏東縣枋寮鄉,自2015年設立起即因雞屎惡臭、製造污染引發民怨,居民不滿5家養雞場明明共用同一圍籬及排水口,卻登記成5家雞場以規避設置廢污處理設備,多次包圍雞場陳抗,引來前立委黃國昌二度南下屏東聲援,並向監察院告發屏東縣政府包庇周碧雲的違法養雞場荼毒鄉民。

周碧雲經營的樂樂等5家養雞場因惡臭,引發居民包圍雞場抗議。翻攝反樂樂養鷄場自救聯盟粉專

監委調查發現,樂樂等5家養雞場中,有3家是由周碧雲及其同住前夫郭振堂掛名負責人,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規範的營利事業,並且為周碧雲的關係人。

這3家養雞場未依《畜牧法》設置畜禽廢污處理設備,2019年7至10月遭縣府裁罰3次並令限期改善,不料周碧雲竟在遭裁罰後,多次造訪、打電話及傳簡訊向受她監督的縣府官員施壓,意圖影響承辦人員對其家族養雞場是否違反《畜牧法》的認定,希望免受罰鍰處分。

更誇張的是,周碧雲在2019年12月3日利用縣議會總質詢機會,毫不避諱針對自家養雞場爭議,先後點名屏東縣農業局長黃國榮、環保局長顏幸苑、政風處長吳茂興上台,爆氣質問自家養雞場申設,說:「我有動用特權嗎?我跟你們每一個人都客客氣氣,哪裡來的特權?我百思不解ㄟ。」

周碧雲還說,歷年來養雞場花好幾百萬做設施,飼料裡添加益生菌,指責農業處長「根本沒有投入,才會不知道」、「密閉水簾式雞舍沒有偷排氣的問題,那黃國昌下來居然講白天關起來晚上再偷排,我請教你這是不是天大笑話?天龍國下來的學者他懂個什麼東西?怎麼會講這麼低級可笑的話?你們農業處沒有態度啊?」

周碧雲2019年12月3日利用縣議會總質詢機會飆罵時任農業處長黃國榮。翻攝畫面

整整40分鐘詢答,周碧雲越講越氣,後半段開始飆罵官員「地方政府怠為作為,老百姓就是要死給你們看嗎?這樣對嗎?那個圍牆沒有變餒!那是合法設置的餒!合法也是你們在講非法也是你們在講,到底誰有問題啊?是我周碧雲有問題嗎?政風處長你在哪裡?你給我啟動調查!調查我周碧雲有沒有行賄公務人員,如果有的話把我抓去關起來!當初准我執照的那批人如果不依法行政違法濫權,是不是也要抓去辦?他們如果貪瀆收賄,全部給我查辦!處長,我要求你馬上執行!」

監察院調查後認為,周碧雲為自家養雞場爭議多次造訪及聯繫縣府官員,甚至在議會公開質詢,均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去年對周碧雲開罰60萬元,但周碧雲提起訴願辯稱,她是為了「請教」養雞場究竟應如何改善以符合法令規定,才私下聯繫承辦人,並未假借議員職權要求不得裁罰或免罰。

至於把自家案件搬上議會質詢,周碧雲表示她是拿自家的養雞場「明確舉例」提出詢問,要求機關說明同為畜牧場,何以有不同認定標準,並無要求農業處撤銷或免除裁罰;況且,官員顯然沒有因此受到壓力,不然她的養雞場怎會繼續被裁罰甚至被廢照?

周碧雲還在訴願理由中把當天議會主席唐玉琴拉下水,稱依照《利衝法》第9條規定,若她質詢時議題或內容不當,議會主席應依職權令她迴避,但當天主席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可見她的質詢內容沒有問題。

但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認為,周碧雲質詢內容一再強調自己的雞舍是合法設置,不應受罰,意圖利用議員身分及質詢機會,影響所監督的屏東縣政府行政作為,希望免受處分,已明顯違反《利衝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