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中共二十大中央委員會人事結構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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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00:00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本稿件係承接前兩周於《菱傳媒》,分別以「從制度面檢視與理解中共二十大」與「再從制度面談二十大共軍黨職人事」為題,針對中國共產黨即將在十月所召開之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所撰寫分析論述文稿,希能提供兩岸關心中國大陸政治情勢發展讀者,能從制度面理解與掌握中國大陸政治運作發展軌跡。

既然是要從制度面觀察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自然就要提到2017年10月24日經過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修訂通過,目前有效之《中國共產黨章程》。依據此項規範,本次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將依據該《章程》第二十條第(五)款:「選舉中央委員會」之職權,選舉出中央委員會委員以及候補委員。

筆者在以「從制度面檢視與理解中共二十大」為題之前稿中,曾經引述該《章程》第十九條「…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所決定。」而此處之中央委員會係指通過決議來召開下次全國大表大會之前一屆中央委員會,因此就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來說,就是指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

但是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十二條:「……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由於選舉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已經正在召開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因此想當然爾,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將由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在選舉中央委員與候補委員前,直接透過會議議程安排先透過決議加以決定。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黨內所具地位與職權,係明訂於《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十條第(三)款:「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他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許多中共政治觀察家經常會認為中共中央政治局或是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關,這就是沒有認真研讀基本文件,在研究調查分析基本功夫上沒有建構適當基礎,所以才會經常信口開河胡扯一通。

至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與全國代表大會所具備職能,相互間存在何種關係,其實亦是明訂於《章程》第二十二條:「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除此之外,該《章程》同一條亦規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更是明確彰顯出就中國共產黨所具政治體制來說,中央委員會確實就是中國共產黨之最高領導機關。

而且依據《章程》第二十三條,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要“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同時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還要依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通過”中央書記處成員名單。此外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還要“決定”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因此就中共中央高層人事安排與派任來說,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具備黨內體制性權責更是無庸置疑。

不過許多中共政治觀察家與分析評論者,經常都會忽略掉中央委員會在體制上與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間之結構關係。依據《章程》第四十五條:「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已經規範出黨內權力架構下之從屬關係;並且就人事權責來說,依據《章程》同條規範:「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推選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黨的中央委員會批准。」更是中共政治研究者經常在研讀歷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公報時,經常只注意到前述高層人事安排與派任結果,但卻往往忽略掉公報中會記述中央委員會具備此項人事權責之運作結果。

不過更會被各方疏漏之體制性權力架構,其實就是黨內中央委員會與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間之從屬關係。依據《章程》第五十一條:「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受黨中央委員會領導。」其實是相當簡單地交代兩者間之權力架構關係,但在實際體制互動與權力運作過程中,往往未見得能夠透過相關政治文件能夠理解掌握,確實亦是各方在解讀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政治發展軌跡上之盲點。

不論如何,既然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政治運作上具有如此重要地位,就全球關注中國大陸政治權力傳承與發展變化時,究竟要如何觀察中央委員會之人事結構生態,並且又如何能夠從此等靜態資料中,解讀詮釋出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關成員,究竟能否具備社會代表性,能否符合「三個代表」思想所要求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以及「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實多年來有許多以系統性模式,研究中國共產黨當內權力架構之學術機關或情報單位,都曾經過設定過特定指標來掌握中央委員會成員之人事結構生態,其中當然包括年齡、性別、學歷、民族群體、黨政經歷、目前職務以及政治派系。當然在以往政治傳承過程中,由於前後領導者之政治屬性,還有專門從太子黨出身或是團派經歷,切入觀察中央委員會成員之人事生態,並且據以推估政治版圖推移狀況。

但是中國大陸社會經過改革開放與社會發展後,特別是社會轉趨多元化後,儘管中國共產黨仍然希望在產業體系與社會團體,透過建構黨組織來掌握權力,但是到底能否左右社會脈動規律,順利吸納社會菁英加入政治決策體系,這將是決定能否落實「三個代表」思想最重要之評量依據。吾人必須認真思考,究竟要設定何種指標與準據來檢視中央委員會成員結構與人事生態,這不僅是涉及權力版圖樣態,更是掌握理解中國共產黨究竟是與中國大陸整個社會,能否同步脈動運作協調最核心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