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的法官 爸爸是鄭市府的政風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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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法官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傳出法官的父親曾任鄭市府政風處長,圖為桃園地院外觀。翻攝桃園地院官網

桃園地院法官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傳出法官的父親曾任鄭市府政風處長,圖為桃園地院外觀。翻攝桃園地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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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7 13:0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7年前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收500萬元指示辦理「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內的一處自辦市地重劃,事後雖還款,6日仍被桃園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承審的桃園地院鄧姓法官認無羈押必要,改裁定500萬元交保,引發桃檢不滿,當庭抗告。據悉,鄧法官的父親與鄭文燦認識已久,且曾任鄭市府的政風處長,引發議論。

鄧法官為司法官班54期結業,曾任桃檢檢察官,辦案認真,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遇到許多無罪的案件,都會堅持上訴,替被害人爭取權益,而後與一名梁姓法官傳出緋聞,2021年申請轉任法官獲准,留在桃園服務。

鄧法官從事審判後,見解趨於保守,以毒品案件來說,她有時會認為檢察官要先緩起訴附戒癮治療,讓吸毒者有機會免關,而後再犯,才能聲請觀察勒戒,讓昔日檢察官同僚跳腳,質疑法官過度侵害檢察官職權。

鄧法官6日輪值強制處分庭,承辦鄭文燦的聲押禁見案,庭末直接諭知鄭文燦無羈押必要,改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引發檢察官不滿,主張鄧法官認事用法有誤,當庭抗告。

本案驚天動地,也使得鄧法官的家世背景連帶被挖出,鄧父是已退休的13職等高階政風人員,為人客氣,2006擔任行政院新聞局政風室主任時,結識當時的新聞局長鄭文燦,而後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鄧父2018年升任桃園市政府政風處長。

雖然「政風一條鞭」,但法務部要派任縣市政府的政風處長時,通常會跟首長溝通,因此外界當時就認為鄭文燦肯定鄧父的能力,才同意讓他接任市府一級局處長,也足見兩人長久的交情,已建立足夠的信任關係。

鄧父曾任司法院政風處副處長、考試院政風室主任、農委會政風室主任、行政院新聞局政風室主任等要職,在鄭文燦擔任新聞局長時,鄧父即為新聞局政風室主任。鄧父2018年就職桃市府政風處長時,鄭文燦盛讚他在推動政風業務相當有經驗,相信能夠建立良好的政風預警制度。2020年7月16日,鄧父於鄭市府屆齡退休。

鄧父雖曾高居鄭市府的一級主管,且與鄭交好,但該層關係不是鄧法官的法定迴避事由,就算她自簽迴避審理,桃院也不一定准許;而從鄧法官的過往評價來看,在審理鄭文燦的羈押庭時,檢察界目前仍願意相信她未受到父親影響,有秉公處理。

而《菱傳媒》6日披露,桃院曾4度駁回檢察官的搜索聲請,顯示不同法官均認為全案已有相關證人的供述及公文卷宗佐證,對提高強制處分強度持保留態度,鄧法官雖然不同意羈押,惟已直言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因此目前不易判定她的交保裁定心證,是否已認定全案事證明確,但無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或是檢察官無法明確舉證鄭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而只能用交保替代羈押。

法界分析,法院有審級救濟制度,桃檢既然已提起抗告,就交由抗告審、即高等法院審理,若高院評決鄧法官認事用法有違誤,將撤銷發回或自為裁定;反之,若尊重其見解,駁回抗告,則鄭文燦將確定交保,免於羈押。至於鄧法官的裁定是否正確,屬於可受公評事項,院檢應適時說明,同時也應尊重不同立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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