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擬制「國會擴權」、「2兆元花東交通三法」等法案,17日強推立法院院會表決,引發重大爭議與動盪,不只上千人聚集立法院外抗議,連法界都憂心忡忡,繼台北律師公會18日聲明「遺憾憂心」後,位階更高的全國律師聯合會也聲明「嚴正譴責」。具法律專業的律師團體罕見提出強力質疑,且用詞嚴厲,藍白是否會續推爭議法案,值得關注。
全律會表示,關於立法院於2024年5月17日擬強行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三項總額逾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四案,全律會基於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使命,針對此次爭議,特此提出呼籲與聲明。
首先,憲法設置國家機關的本旨,在使各憲法機關發揮其應有憲政功能。依《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所謂的「議決」程序,在立法院必須先「議」後「決」(參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342號楊建華大法官之不同意見書)。
換言之,立法院通過法律案、預算案應先進行「議」,也就是「討論」的程序,才能夠「決」。但立法院本次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三項總額逾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四案,竟未經實質討論,更未有實質審查,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
全律會直言,從本案看來,立法院為人民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憲政功能,顯然未能發揮,此不僅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的基本原理,全律會「表達最嚴正的譴責!」
其次,本次擬送交表決的4部法案,對於憲法機關間的憲政秩序影響深遠,且亦涉及國家財政重大規劃,對於人民影響至為重大,因此,全律會強烈呼籲立法院,應遵守正當程序等憲政原理,並應實質討論及審議相關法案,「切勿以黨派之私而破壞民主憲政之運作原理!」
第三,國會固為民意的彰顯,然立法委員對選民亦負有積極參與實質審議之責,國會的有效運作端賴立委諸公們的實質討論及審議,此亦為民主憲政制度運作基石,民主憲政制度是台灣的驕傲,也是這塊土地上人民的共同信念。全律會堅信台灣民主的韌性,也期許立法院本於憲法職責,妥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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