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法官辦公室成詐團金庫!石育恩代藏300萬案情延燒 廉政署搜索橋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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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10: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鄭鴻威等16名律師涉當詐騙集團軍師案,13日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另查出鄭鴻威有一筆300萬元款項寄放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懷疑其中有鬼,分案指揮廉政署與台北市調處偵辦,檢察官王文成17日拂曉出擊,親自帶隊搜索橋院,並約談石育恩到案說明。此為橋院創立至今首度因法官涉刑案而被搜索,已震撼司法高層。

北檢偵辦鄭鴻威等律師涉當詐團軍師案,意外查出鄭與政大法律系同窗好友石育恩之間有異常金流往來,立刻分案發交廉政署與台北市調處偵辦。

檢廉調連日沙盤推演,蒐集相關證據,高度懷疑石育恩與鄭鴻威之間的金流不符合常情,經把卷證交付法院審酌,終獲法官核發搜索票。而因搜索法院為非常嚴重之事,為了避免有程序上的問題,王文成還在搜索前知會橋院院長黃莉雲。

王文成拿到搜索票後,17日親自從台北帶隊南下搜索橋院,並將約談石育恩到案說明。據悉,檢廉調兵分8路,搜索石育恩辦公室、宿舍等處所,約談石育恩、鄭鴻威律師事務所的楊姓受雇律師、鄭鴻威胞姊等3人,從高雄分別帶回廉政署、台北市調處偵訊。

17日晚間10時許起至18日凌晨1時許,楊姓律師、鄭鴻威胞姐、石育恩陸續移送北檢複訊,石育恩似乎已預期會有大批媒體守候,戴著帽子及口罩,把臉包得緊緊,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快速走進法警室。王文成訊問後,依情節輕重分別諭知石育恩、楊律師以80萬元、40萬元交保,鄭鴻威胞姐請回。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戴帽者)18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不發一語。吳政峰攝
法官石育恩因幫大學同窗好友、律師鄭鴻威代藏300萬元在橋頭地院辦公室,17日遭廉政署搜索。翻攝畫面

據了解,北檢當初偵辦律師協助詐團案件時,懷疑鄭鴻威等律師涉嫌藉由陪同落網車手偵訊的機會,把偵訊筆錄、偵查進度、卷證內容等執行律師職務應秘密的事項,洩漏給詐團上游,助其控管損害,2月間發動搜索約談。

鄭鴻威的政大法律系同窗好友石育恩獲悉後,主動上簽稱2023年分發當法官前,曾接受鄭鴻威委託從南部帶10萬元北上交付。橋院院長黃莉雲把石育恩的簽呈上報給司法院政風處,並啟動院內行政調查。政風人員發現,石育恩曾多次查詢與承辦案件無關的他案資訊,確有異常之處,通報廉政署進行司法偵查。

而王文成13日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後,於北院接押庭驚曝鄭鴻威有一筆300萬元款項放在石育恩辦公室,驚動許宗力下令徹查;黃莉雲得知後,也對石育恩當初上簽的內容僅提10萬元,卻漏未載明鄭有寄放300萬元在辦公室一事,深感震驚,火速下令召開自律會。

自律會16日通知石育恩到會說明,針對不當查詢案件資訊一事,石辯稱所查的他案資料,都和自己經辦的案件有所牽連,才會透過系統檢索,與鄭鴻威等涉案律師無關,絕無不法。至於辦公室放置鄭所寄放的300萬元款項一事,石育恩則提出兩人的對話紀錄,佐證該筆款項是鄭委請他幫忙看房子的購屋工程款;對於未注意與鄭鴻威之間的金錢往來分際,石法官表達歉意。

但自律會對於石育恩的說法存疑,經過委員投票,判定他構成不當查詢案件資訊,涉有違失;此外,《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第3條規定「法官應避免與律師、案件之當事人有財務往來」,自律會認定300萬元已超乎法定的正常往來標準,投票亦認石法官涉有違失。

自律會綜合石法官的兩類行為後,認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第22條「法官應避免為與司法或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不相容之飲宴應酬、社交活動或財物往來」,16日決議將他移付法評會調查評鑑。

出版時間:5月17日10:02

更新時間:5月18日09:30(新增強制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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