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手觀察5/軍政府挟憲法否認當年政變 同盟軍跨出果敢恐失開戰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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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00:00
前言:
緬甸內部戰爭延續一個多月,政府軍與同盟軍在各地激烈駁火,雙方傷亡慘重,當地民眾更是民不聊生,引發國際關注,但礙於當地封閉關口、禁止外國人入境,外界無法得知緬甸內部真實情況,菱傳媒透過管道聯繫上熟知當地現況的東南亞台商,透過這位台商的第一手觀察,帶領讀者深入了解緬北戰事最新發展。

作者:東南亞台商

如果不從體制面去看,我們就難以理解緬甸當地政治實際上的運作情況。這在今年的1027軍事行動是如此,在2021年緬甸的「政變」也是同樣。

許多媒體報導都使用「政變」一詞來描述2021年2月緬甸軍方接管國家政權這件事,一旦先入為主認定「這是政變」,就會弄不清楚實際上直至今日,衝突雙方在爭的就是「這到底是不是政變」。

從原本民選政府的角度,這就是軍事政變;但從軍方角度,他們完全是依據憲法規定接管國家政權,也因此大家在看的,就是軍方會不會依據憲法的規定繼續走下去。

2021年1月11日,緬甸在2020年11月全國議會選舉剛結束、執政的全國民主聯盟再度壓倒性地贏得大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長王毅訪問緬甸。王毅此行見了資政兼外長的翁山蘇姬,為緬甸政府帶來了新冠肺炎的疫苗與大批醫療物資,但更重要的,是在大選確定勝利之後,要與新一屆的政府深化合作,放手推動〈構建中緬命運共同體行動計畫〉。除原先已談妥的一帶一路、中緬經濟走廊等項目,更進一步要推動東盟與區域安全等方面的合作。當時王毅在緬甸也見了軍方,軍方向王毅說明了大選可能有舞弊的狀況。

隨後,軍方就以大選有舞弊為由,接管了政權。

軍方聲稱,他們是依照緬甸2008年憲法第40條第3款的規定接管國家政權的。這個憲法規定是這樣的:「若出現導致聯邦分裂、民族團結破裂或主權喪失的緊急狀態,或出現試圖採取諸如叛亂或暴力等非法暴力手段的圖謀,國防軍總司令有權根據本憲法的規定接管和行使國家主權。」

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大將接管政權後,依照憲法規定,可宣告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並可以有兩次、每次6個月的延長期,而在延長期過後6個月內,必須重新舉行大選。這一法定期間就是在今年的8月底截止。9月,緬甸軍政府再度宣布推遲大選,這就賦予了1027軍事行動在法律上的正當性。

由於緬甸軍政府違反了憲法,這就使得果敢同盟軍有充分的正當性,將緬甸軍政府稱為開戰檄文中的「政變武裝集團」。

如果我們看不到雙方在法律制高點上的爭奪,我們就不會懂他們為什麼要做出某些行為,也不會懂這些時間點有什麼樣特殊的意義。

當然,在緬甸軍政府的語境中,這些民族地方武裝都被定義為恐怖份子,因此這些武裝行動都屬於恐怖攻擊的一部分,而緬甸軍政府的行動,自然也就成為所謂的反恐行動(counter-terrorism operations)。在果敢管委會的語境中,則使用「彭軍」來稱呼果敢同盟軍,這些都是試圖在法律的制高點上,去否定對方的正當性。這和當年中共稱中華民國國軍為「蔣軍」是一樣的道理。

順帶一提的是,外界往往可以從他們的用詞來窺見他們的立場,例如緬甸軍政府自己、支持緬甸軍政府或傾向尊重既有秩序的資訊,會將緬甸國防軍稱為「塔瑪都(Tatmadaw)」;支持反政府一方的,特別是英語的資訊,則會傾向避免使用塔馬都一詞來稱呼緬甸國防軍,因這個詞在緬語中有其正面的意義。

1027軍事行動,至今已經一個多月,接下來的局勢會有怎樣的發展?不妨可以從體制面來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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