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立法院職員陞遷前得先簽聲明書 承諾沒酒駕、性騷與學倫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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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00:00

(記者蘇聖怡/台北報導)去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因學倫議題重創選情,黨主席賴清德上任後,首要革新目標就是解決學倫爭議,自訂學倫機制要求黨內參選人簽署學倫切結書。現在不只民進黨嚴格要求,立法院職員陞遷也要簽署聲明,切結絕無酒駕、性騷或跟騷以及學位論文不能抄襲,嚴格要求職員行為,情節嚴重者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民進黨去年九合一選舉大敗,敗選檢討報告直指黑金、學倫、治安議題。賴清德上任黨魁後,隨即祭出改革三箭,包含黨務改革、解決學倫爭議以及擴大排黑條款,全代會更通過要加嚴內規「公職人員提名條例」,禁止黑金、槍、毒參選。民進黨提名參選人都須簽署包含未違反酒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切結書,現更新增學倫聲明書,若有違學術倫理情事,致黨譽受損,願受黨紀嚴厲處分。

近年因酒駕、性騷擾、跟蹤騷擾等事件,引發社會廣大討論,政府相關單位也針對法令不足處進行修法,嚴格規範酒駕、性騷與跟騷罰則。除此之外,為了回應廣大民意期待,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陞遷法》,增訂最近1年因酒後駕車、對他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導致平時考核曾受記過1次以上處分者,不得辦理陞任規定。

職缺陞遷意願暨聲明書。

立法院秘書長室6月發函院內各單位,重申為防杜職員涉犯社會重大爭議不法情事,針對「酒後駕車」、「性騷擾」、「學術倫理」等三大案件類型處理,要謹慎留意,避免觸犯法規。

酒駕部分,依涉犯情節輕重,最低記申誡2次至一大過,酒駕肇事者,懲處最低額度為記一大過,情節嚴重者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移送懲戒法院,或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記兩大過免職。性騷擾部分,經申訴評議委員會及申訴調查處理委員會調查認定成立或屬實,若認定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者,依規定移送懲戒法院。

學術倫理部分,若立院職員涉及相關爭議經查證屬實者,立院可依「立法院職員獎懲要點」規定,予以申誡1次以上的懲處,情節嚴重者也依規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立法院職員入職、升遷也開始須簽署「職缺陞遷意願暨聲明書」,內文要求立書人嚴正聲明絕無酒駕、對他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以及所呈繳和陳明的學位論文未抄襲。立書人也須就上述聲明承諾並無虛偽或隱匿情事,未來若經發現涉及違反《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著作權法》或學術誠信與倫理之行為,願擔負相關責任及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