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13歲少女當誘餌害遭性侵 王婉諭盤點中壢警離譜事蹟轟:算什麼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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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21日痛批中壢警方辦案手法荒唐,害少女被性侵。翻攝王婉諭臉書

王婉諭21日痛批中壢警方辦案手法荒唐,害少女被性侵。翻攝王婉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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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15:58

(菱傳媒/台北報導)桃園市13歲少女配合中壢警方充當誘餌,警方卻跟丟少女,害她遭張姓男子脅迫口交性侵,消息傳開後掀起各界熱議,中壢警分局表示,事前曾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沒想到她還是上車了,將追究嚴懲疏失。時力量立委王婉諭砲轟,利用未成年來釣魚辦案已經很扯,中壢警方的解釋只有「沒想到」幾個字,實在荒唐!

桃園一名13歲少女2020年11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姓男子,對方開價5000元作為性交易代價,誘騙少女自拍1張裸照傳給他,接著又威嚇出面性交易,否則就要公開裸照。少女並未依約到場,在家人陪同下向中壢警方報案。

警方要求少女當誘餌,假裝同意出面性交易,以便佈局抓人。張男、少女相約於2020年11月9日深夜11時在中壢區某速食店前碰面,警方則在附近埋伏,少女赴約後遭張男恐嚇上車,張男隨即往前開300公尺,停在路邊停車格逼口交,少女沒看到警察現身,無奈照做,完事後張男開回麥當勞放她下車,警察才衝出來逮人。日前一審,依脅迫少女性交易等罪將張男判刑8年。

一審判決出爐後,離譜過程曝光,引起熱議,中壢警分局說明表示,事前曾再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沒想到她還是上車了,承辦員警始料未及,跑步追車腳程也追不上;少女後來被張男載回速食店未提及在車上被逼口交,此情節是後來在檢方偵訊或地院審理才揭露,員警並不知情,後續會再深入追查,若同仁有疏失必會追究相關刑責。

王婉諭今在臉書痛批,中壢警察利用少女當誘餌,沒有當場逮住嫌犯,還讓嫌犯將少女載走「這種辦案手法錯得離譜,算什麼警察!」她說,面對這種荒唐的錯誤,中壢警察的解釋只有兩個「沒想到」,沒想到事前已經交代不能上車,少女卻真的上車了,沒想到嫌犯開車,跑步騎車追不上。

「遲來的正義,或許能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卻很難讓心理的創傷就此撫去。」王婉諭抨擊,中壢警方從音樂女老師被大外割,超商浩克,再到這次事件,這些有違法、執法過當之虞的辦案手法,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不信任,並呼籲執法機關對此案絕對須勿枉勿縱,追究責任,主管機關也應以有效務實的方式督導,避免違法偵查的事件一再發生。

律師陳又新昨晚也在臉書發文怒罵,「真的是比扯鈴還扯,桃園市警局必須負起全責!」少女配合辦案,卻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這已經不是「烏龍」一詞所能概括的,更何況讓一名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誘捕嫌犯,這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而且警方未經妥善規劃就貿然執行,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陳又新批,警方事後還解釋有提醒少女不要上車,這代表警方明知少女低齡、心智還未發展成熟,竟然敢讓她去當誘餌,也沒有預判任何突發狀況及應對措施,只靠口頭叮嚀就讓少女上陣,不僅不合理,還糟蹋了一名孩子的信任、毀了一名孩子。「對了,中壢分局!違法大外割女師是你,報復毆打超商浩克也是你,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被性侵還是你!你乾脆解散成立幫派算了,你算什麼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