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消除一切種族歧視 人權會主委陳菊籲盡速制訂《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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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19日舉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翻攝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

國家人權委員會19日舉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翻攝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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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6:45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灣早在1966年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下稱ICERD),1970年正式成為公約國,前年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著手進行獨立評估意見。主委陳菊今(19)表示,相較其他國際公約,ICERD是第一次審查,起步確實較晚,希望透過此次發表,呼籲政府盡速制訂《族群平等法》保護弱勢族群。

「不分種族、膚色,生而平等」是ICERD最核心、最重要的價值。目前全球有182個締約國,台灣在退出聯合國之前,也是第一批獲得批准的國家。

陳菊指出,如今校園內仍時有耳聞對於原住民、性少數族群的歧視發言,而疫情中的外籍移工禁令、偏鄉醫療資源不足、新住民兒童健康權、教育權等問題,也都凸顯的少數族群受到的歧視對待。這都顯示落實ICERD具急迫性,人權會也呼籲政府盡快制訂《族群平等法》保護弱勢族群。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發表的ICERD國家獨立評估意見,依照「原住民」、「新住民」、「移工」及「非公民」受到的歧視及不平等待遇現象,一一提出意見。

在「原住民」部分,委員鴻義章提出八個面向,包括土地、自然資源權利、身分權、姓名權、工作權、教育權、住房權、獲得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的權利、平等參與文化權等,都有具體建議。

鴻義章特別強調加強「族群主流化」的重要性。他說,應從法律、政策及組織等面向推行,包含《族群平等法》立法。此外,也應建立族群主流化專責研考窗口,跨部會對話與建立交流平台,都是當務之急。

委員鴻義章說明消除歧視原住民的意見。翻攝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

委員蘇麗瓊說明「新住民」與「移工」部分。新住民包含通譯制度、住房權、取得國籍及居留權、出入境自由權等面向;移工則涉及司法平權、人身自由制度、在國境內自由遷徙及居住權利、取得國籍及居留權、工作權、住房權、獲得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社會保障權利等面向。

蘇麗瓊說,因新住民與移工在語言上與本國不通,尤其在司法救助時必須有精準的翻譯才能獲得保障。台灣的通譯制度卻分散在不同部會處理,沒有系統性的分級制度,建議跨機關合作,建立完整制度。

最後在「非公民」部分,委員高涌誠表示,建議事項包括特定外籍人士取得國籍及居留權利、外籍學生來台打工的勞動條件苛刻現象、外籍人士簽證審核及歸化條件、無國籍藏人與僑生教育權、非公民獲得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等權利等。

針對特定國家取得國籍及居留權利,徵詢公民團體及學者專家意見後,人權會認為,目前政府針對17國外籍人士較嚴格的簽證審核及歸化條件,雖然有高度風險國家移民考量,但也必須對此說明差別對待的正當性、合理性及必要性。

最後,高涌誠統整綜合發現的問題,他表示在疫情期間,原住民偏鄉醫療照顧不足、新住民申請歸化延宕、停止移工入境流動、外籍學生被要求不能離開宿舍等等,政府都應引以為鑑。另對消除種族、族群或群體的歧視,中央法規仍有歧視性的字眼,比如「外國機構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用詞「外籍私人雇員」在法規訂定中卻顯示為「外籍僕役」,建議政府修改。

至於禁止種族、族群或群體仇恨的立法及相關措施,高涌誠強調,也應對於仇恨犯罪應加以研析現行法令對種族仇恨防治的效益。

ICERD獨立評估意見歷經1小時許,在鴻義章、蘇麗瓊及高涌誠兩位委員解說下,完整說明要如何落實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希望政府重視。

行政院去年12月發表ICERD首次國家報告,明年將召開國際審查會議並發表結論性意見,人權會依據職權,為對ICERD首次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翻攝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