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伴侶無法共同收養小孩 民團籲大法官盡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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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17:20

彩虹平權大平台偕同律師開記者會,呼籲大法官盡快受理同志收養家庭釋憲案。楊政凱攝

(記者楊政凱/台北報導)台灣同婚合法已3年,但同志只能收養配偶親生子女,導致已經透過單身方式成功收養的同志,在合法結婚後,其配偶與孩子仍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無法成為一家人。彩虹平權大平台今(12日)召開記者會,為遇到這個困境的同志家庭發聲,呼籲大法官盡快審理此件憲法訴訟案,讓同志家庭受憲法完整保障。

現行同婚專法第20條限制只能收養「配偶之親生子女」,同志伴侶若欲爭取共同收養小孩,惟有透過訴訟,彩虹大平台協助了3組家庭聲請收養,年初其中一個家庭喵爸與圍爸,順利透過訴訟成為全台首個同志雙親收養家庭。但判決的效力僅止於個案,仍有許多同志家庭仍受限法律規定,無法成為一家人。

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與倡議律師團今召開聯合記者會,為另一組家庭怡如與怡伶發聲,這宗案子也是台灣首例同志收養家庭聲請釋憲案。

怡如與怡伶在2019年結婚組成同志家庭。怡如說,當時她先以單身身分收養10個月大的陽陽,如今陽陽已4歲多,礙於現行同婚法規的限制,她們至今無法共同收養,「希望她們一家人的愛不要老是在眼淚裡,而是在歡樂裡。」

怡如、怡伶組成同志家庭3年多,小孩陽陽依然僅能由怡如單身收養。楊政凱攝

怡如、怡伶組成同志家庭3年多,小孩陽陽依然僅能由怡如單身收養。楊政凱攝

協助怡伶與怡如打官司的律師鄧傑指出,當事人去年4月提起訴訟,一審裁定駁回收養認可,後來律師團去年9月提起抗告,很高興高雄少家法院法官在今年5月24日裁定要聲請釋憲,主要有4個理由,包含認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違反憲法平等權、不符合憲法22條保障的收養自由、違反家庭受到制度性保障的意旨以及條文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律師林實芳指出,希望大法官能趕快受理,召開憲法法庭,以補充現行法規的不足。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認為,對於收養媒合機構而言,只要能給孩子好的照顧,就是合適的收養家庭,希望今年首例無血緣收養小孩的同志家庭喵爸、圍爸不只是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