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萊豬毒性超標  蘇偉碩挨告違反食安法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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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5:50

蘇偉碩挨告違反食安法處分不起訴。翻攝蘇偉碩臉書

(記者王吟芳/高雄報導)精神科醫師蘇偉碩多次公開發布反萊豬訊息,例如萊豬「不是不吃就沒事,光是呼吸就可能會吸到」及「萊劑促動TAAR1的活(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等,前年底遭衛福部告發違反《食安法》,高雄地檢署今(24日)偵查終結認為,蘇偉碩針對攸關國民健康的政策發表評論,且是以醫師身分提醒大眾注意,又曾公開坦承部分引用數據錯誤及時澄清更正,其言論雖可能貶損蘇個人專業,但對社會大眾不生損害,因此將蘇偉碩處分不起訴。

2020年政府宣布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豬將自隔年元旦開放進口,當時由精神科醫師蘇偉碩等人組成的民間反萊豬組織,多次在網路社群發表反萊豬相關訊息,其中蘇偉碩更強力放送「萊克多巴胺比搖頭丸毒250倍」等聳動訊息。

蘇偉碩發表相關言論後,遭其他醫師、教授舉出正確數據打臉,衛福部也在同年底依《食安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等規定,向警政署告發蘇偉碩。

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蘇偉碩所發表的言論,客觀上雖有違真實而多所錯誤,甚至有過度衍伸及未盡嚴謹之處,但他主觀上既在針對攸關國民健康之政府政策提出評論,此議題本就正反意見紛擾,莫衷一是,且蘇男是以醫師身分發表言論,提醒大眾注意有違害人體健康之虞。

檢察官認為,蘇偉碩發現引用數據錯誤後,已公開坦承並予澄清更正,可見他發表言論初衷並無惡意,縱使內容謬誤,令人感到危言聳聽或質疑真實性,但充其量只可能因此貶損蘇男個人專業或信用價值,並不足以對公眾產生重大損害,應不構成食安法該條文要件,因此將蘇偉碩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