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賴惠員「抹紅」陳筱諭被判4月 二審道歉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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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14:25

立委賴惠員2019年抹紅立委參選人陳筱諭,一審被判4個月,褫奪公權1年。翻攝賴惠員臉書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民進黨立委賴惠員被控2019年在政論節目影射參加立委補選的無黨籍候選人陳筱諭「都是國共在操盤」,一審認定她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判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賴不服上訴,今(23日)台南高分院開庭,她當庭道歉認錯,雙方達成和解,預定8月18日宣判。

檢方指出,民代應善盡求證之責,且在媒體散布及影響層面很大,舉國皆知,被告對其言論無法查證,仍在全國觀眾面前抹紅陳筱諭為中共代理人或操盤手,自會影響選民投票意願,適值年底選舉之際,請求法官維持原判,若法官審酌雙方已和解,也能做適當判決,否則台灣選風岌岌可危。

賴惠員說,當時她是市議員落選人,受邀政論節目評論民進黨分裂,並非針對陳筱諭,也沒有意圖讓對方不當選,此案讓她有深刻體認,對自己造成陳筱諭及其家人傷害,她已經知錯也認錯,請求法官給她一個機會。

判決書指出,黃偉哲當選台南市長後,2019年3月舉辦立委補選,該月8日,尚未擔任立委的賴惠員在《政經看民視》節目發表「大家也知道陳筱諭後面是誰在操盤!這個很清楚!」主持人問「誰在操盤?」她說,當然是中共,資金真的很明顯,並手持「都是國共在操盤」看板。

陳筱諭認為賴惠員的言行已損害她名譽及公眾投票意向而提告,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賴;一審認定,賴在公開播出節目講述陳競選經費來自大陸,影射選舉受大陸操控,未能提出已盡查證義務證據,事證明確,判賴惠員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不服上訴。

二審審理時,賴惠員找兩名證人作證,律師表示,賴曾私下向陳陣營相關人士求證,已善盡求證之責,且「抹紅」在其認知屬政黨傾向,且為憲法所保障,且賴經求證,陳陣營國民黨大老李和順與大陸政商關係所做綜合判斷,沒有實質的惡意,請求法官諭知無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