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習歷程檔案遺失惹民怨 監察院糾正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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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2:25

監察院因高中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事件17日糾正教育部國教署。資料照片/林啟弘

(菱傳媒/綜合報導)攸關升學權益的高中學習歷程檔案,去年9月因負責建置的暨南大學在移轉資料過程中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導致81校、7854名學生上傳至「學習歷程公版模組」,共2萬5210件檔案全數遺失無法挽救。監察院歷經數月調查後,17日糾正教育部國教署,並要求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及委外團隊責任。

監委葉大華等人調查發現,國教署委託暨南大學建置及維運「高級中等學校學習歷程公版模組」,歷年共編列8495萬元經費,建置中央雲端備份中心、資安事件中央監控中心,但去年9月仍發生學習檔案資料遺失而難以補救的情事。

顯見國教署未能督導委外單位落實資料庫完整備份、差異備份、同步備援及定期還原演練等標準作業流程,長期有業務督導不周、系統維運能量不足的缺失,造成多校師生需耗費額外時間資源進行事後確認及補救工作,且未確實評估學生所受影響,據以提供補償措施,損及政府形象與公信力,已屬重大違失。

調查報告也指出,教育部暨國教署掌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事務,卻未重視資通安全專業人才得培育,《資通安全管理法》早在2018年公布施行,但國教署始終未配置妥適質量的專業人力,且資通安全內部檢核及異常管理機制也不周全,國教署僅能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託暨南大學,建置攸關重要教育政策的資訊系統,但在維運量能不足下易衍生資通安全風險,行政院及教育部應積極評估國教署設立資通(安)專責單位的必要性。

此外監委認為,這次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遺失事件,肇因於權責單位專業人力及資安素養不足,未落實資通操作覆核的安全機制及標準作業流程。教育部除應依契約規定追究暨南大學行政協助應負的責任或補償外,行政院也應以此案例為鑑,落實強化政府單位落實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並加強高階主管的資通安全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