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台發展共諜情報組織 王炳忠5人二審無罪可望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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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11:20

侯漢廷(左)及王炳忠(右)被控共諜案,一、二審都判無罪後,全案幾乎已定讞。合成照/翻攝兩人臉書

(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新黨青年軍王炳忠被控接受中國國台辦資助,與侯漢廷、林明正及陸生周泓旭成立「新中華兒女學會」及「星火祕密小組」,再以創辦燎原新聞網等方式在台發展共諜組織,4人與王父王進步被依涉犯《國安法》起訴。但一審認定王、周等人的往來只是「交友日常」,相關名冊也僅屬「友好支持者」,並非發展組織,判5人無罪,台灣高等法院13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王炳忠今天親自出庭聆判,得知二審維持無罪判決後,發表書面聲明感謝二審法官秉持道德勇氣,依法審判維護人權,肯認一審的無罪判決。依《速審法》規定,王等人已遭法院兩度判無罪,檢方原則上已無法再上訴三審。

全案源於陸生周泓旭2017年以經商名義來台,企圖吸收我方外交官為對岸發展情報組織,檢調調查時從周男隨身碟資料發現,他與王炳忠等人成立「星火祕密小組」在台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安法》,進而搜索約談王等5人。

檢方主張,王炳忠等人透過周泓旭接受中國資助,吸收成員發展組織,價碼包括與我方現役官兵成為臉書好友可獲3千元;定期互動交流5千元;進一度相識交談1萬元;若能「私約談心」5萬元;王等人還列出名單包括國會助理、學生及現退役軍官。

一審法官認為,檢方指控王炳忠等人發展組織的名單,其實只是王等人的好友或支持者,名單上的人並無繁殖或再協助招納成員;王等人成立「新中華兒女學會」、「星火祕密小組」、燎原新聞網等,也都是新黨青年軍的慣用名稱,看不出他們為中國發展組織。

法官還發現,相關名單中所列的軍人資料,其實上網搜尋即可取得,王等人實際上也未招募、吸收他們加入組織,充其量僅止於一般交友互動,這些行為未對國家社會安定產生「具體危險」,去年4月判王等5人無罪。

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今天作出二審判決,仍維持一審法官的見解,判5人無罪。至於周泓旭另案已被判刑1年2月定讞,且已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