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官吳彥霆漢光演習撞山殉職 空軍司令部判賠4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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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10:31

空軍中校吳彥霆3年前於漢光演習時不幸撞山殉職。翻攝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空軍中校吳彥霆2018年6月4日駕駛F-16戰機進行漢光演習,不幸於新北市瑞芳區五分山撞山殉職,吳的父母事後訴請國賠,台北地院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的父母466萬4655元,由於事涉國防機密,判決事實及理由不予公開,全案仍可上訴。

國軍在2018年6月4日展開漢光34號演習,隸屬空軍第五聯隊的少校飛官吳彥霆,自花蓮基地起飛後,原計畫繞到基隆外海,再模擬對大台北、基隆港發動戰機空襲任務,途中無線電未傳出異狀,戰機卻在下午1時44分於基隆上空失聯,代表戰機的光點也消失在雷達螢幕上。

包括空軍、國家搜救中心、空勤總隊及基隆警消等單位均派人搜尋,當天傍晚在新北市瑞芳區五分山發現疑似吳的部分遺體及肩章,軍方證實吳不幸殉職,蔡英文總統在告別式上頒發褒揚令並追晉中校。吳彥霆的父母事後向空軍司令部訴請國賠,分別求償1089、1110萬元。北院認定空軍司令部確有疏失,扣除撫卹等金額後,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

由於事涉國防機密,判決事實及理由不予公開,不過吳彥霆殉職後2年,監察院國防情報委員會曾在調查報告中認為戰管、航管人員有違失,對空軍司令部、民航局提出糾正,並函請國防部、交通部議處相關人員違失。

監院當時認為F-16以兩千呎飛向基隆港時,吳彥霆兩度以「受雲層影響」要求爬高,戰管均未允許,而是與航管協調。吳彥霆第二度要求爬升,航管回答「待命」,准許F-16爬升至八千呎,中間相隔20秒,若提前爬高或許可以避免撞山。調查報告指出,空軍戰術管制中心人員任務前未查看實施計畫與作戰要旨,輕忽任務整備,工作紀律鬆散,值勤作業程序欠完備,戰管素養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