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律師代發道歉聲明惹議 新北檢將調查黃國城有無違反《律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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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15:08

林秉樞遭收押多日,昨突透過委任律師黃國城向外界發表聲明。中央社

(記者謝幸恩/台北報導)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案,偵辦進度陷入膠著,新聞熱度向上延燒,然收押多日的林,昨突透過委任律師黃國城向外界發表聲明,卻引發隔空串證的嫌疑。法務部今回應,將要求檢方釐清有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據了解,黃國城昨日下午趁著在看守所律見時,手寫下林秉樞的道歉聲明,起先找某平面媒體代為刊出,但遭到拒絕後,轉而找上某間電子媒體來發表聲明。

根據電子媒體所報導的林秉樞道歉聲明中指出,「我配不上高委員,她跟我在一起,是這輩子最大的錯誤,已經當面道歉過100次,一度得到高委員原諒」、「希望司法給該有的懲罰,會賠償該賠償的金錢」、「沒想到會影響公投的討論,甚至是1月立委補選,請大家把焦點回到公共議題,不要浪費在廢人身上」。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4條明定,辯護人得接見羈押禁見之被告,並互通書信。但所互通書信內容或與案情有關之聲明,能否對外界揭露?目前是屬於「立法空白」的狀態,但就律師專業倫理規範的角度而言,似乎有很大的爭議與不妥。

法務部也向《菱傳媒》記者回應,黃國城代為發布遭押林秉樞的聲明,會要求檢察官釐清黃有無違反《律師法》規定及偵查不公開規範。新北檢則提到,除了解黃的行為有無違反《律師法》,也會依職權來聲請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懲戒。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陳彥希則指出,待檢方提出聲請後,才會深入了解,不過陳個人認為「若是他本人的案子,他是不會這樣做」,因為確實有些不妥。

事實上,過去不乏有律師代收押禁見被告發布聲明的行為,最知名的當屬永豐金弊案,當年集團負責人何壽川因案遭羈押禁見,卻透過律師李傳侯、余明賢來批公文,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將余、李各停止職務4月及2月。

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法官分析,林秉樞的施暴行為難為天理、法律所容忍,但他在聲明中把姿態放得極低,不難看出想藉此來討好檢方的訴訟策略,看能否在押期屆滿前,求得具保停押,待起訴後,林偵查時的態度也會被法官納入裁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