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秋燕/綜合報導)繼西班牙實施《騎士法》推定美食、雜貨數位平台外送員是勞工後,歐盟理事會有意跟進,要推出適用27個會員國的相關法律,目前各會員國勞工部長與歐盟理事會在6月已開始協商,能否在明年落實成功立法,仍待觀察。
根據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統計數據,去年歐盟國家幫數位平台業者工作的零工,人數多達2830萬人,其中以平台叫車司機數量最龐大,佔比達到39%,其次是美食、雜貨運送司機,佔比達24%。
歐盟理事會預估,「零工經濟」未來只會更壯大, 2025年將達到4300萬人,但目前這個族群被認定是自營業者,無法享受國家、歐盟的勞工權利,包括病假工資、最低工資。
平台業者抨擊專法將打擊產業、零工族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針對歐盟有意透過立法,重新定義幫數位平台工作的零工是勞工,數位平台業者包括Uber、Deliveroo早就嚴陣以待,積極在各歐盟成員國進行相關政治遊說工作,並主張過多的法規將打擊產業,選擇打零工的人需要的是自由度,而非要求更多的權利。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說:「零工經濟在許多國家都蓬勃發展,外送員等零工族群都認知到爭取自身權益、福利的必要性,而平台業者的說法也雷同,都認為數位經濟將因法規限制而被打擊。」
根據歐盟理事會最新草案,若外送員符合7個標準中的至少3項,就可被推定是勞工,包括1.工人可以領取的金額上限;2.限定他們拒絕工作的能力;3.管理他們的外表或行為的規則。
歐盟國家表示,當數位平台零工需要做出相關的工作決策時,業者應告知他們使用決策過程中的演算法。歐洲議會表示,重要的決策不應該由自動化系統做出。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教授、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分析,「歐盟草案要平台業者如果主張外送員不是僱傭關係、必須去舉證,代表這仍有留下一點空間,並非要完全認定平台工人就是僱員。」
美、加用基本工資保障零工福利
邱羽凡另觀察到,美國紐約、加拿大安大略省沒有推出專法保護外送員等零工,而是幫這個族群制定最低工資。她說:「台灣目前是平台業者與國際接軌,但外送員處境與相關法令與國際脫鉤。」
民眾黨籍立委賴香伶指出,要像紐約市用單行法規來認定平台外送員等零工族群都可受到基本薪資保障,台灣目前是沒這個權限的,因為基本工資鎖定在《勞基法》。若要訂「最低工資法」擴大保護對象,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這會是類似的作法。
賴香伶指出,現階段只有民眾黨提出專法「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還沒見到其他版本,也沒有「最低工資法」送到立法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