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同行相護?學甲光電場違法埋廢棄物 郭再欽7度會業者助疏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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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00:00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光電場遭人檢舉,光電場下方違法回填事業性廢棄物,本月7日環保局派人開挖採樣,在議員、環保團體監督下挖出營建等各式廢棄物等,初估遭回填約6萬7500公噸;《菱傳媒》追查發現,事實上業者楊俊哲去年10月就遭人檢舉違法,但他卻透過叔父、圓山開發總裁楊志強,找上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協助,疑似透過疏通官員等方式成功獲核發設備登記。

針對學甲區宅子港段光電場遭人回填事業性廢棄物一事,台南市環保局日前也接獲吹哨者檢舉,本月7日排定開挖採樣,消息曝光引起台南市多名議員到場關切,為了揪出不法,環保局還請檢調及台南社大同行。

環保局初步勘查可見大批營建廢棄物。讀者提供

7日當天,眾人親眼見證挖土機從光電場周邊挖出大量營建廢棄物,初步懷疑內層是有毒廢棄物,議員們當場主張大規模開挖,但環保局擔心破壞光電板,只答應開挖場區外側,經討論後決議擇日選數點鑽探,釐清地底下埋了什麼。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林姓副研究員說,從外觀上觀察,學甲宅子港段魚塭應是直接被填滿營建混合物,肉眼觀察高度達3米地,但地底下的深度範圍則難以估計。他表示,光電場部分區域沒有植物生長,旁邊有狗的屍體,地面還有膨脹、龜裂情形,他懷疑地面下物質不單純,建議應開挖光電場內部位置。

這塊被偷埋廢棄物的光電場位於學甲區宅子港段174-68地號,土地租用人是光普實業公司,負責人是楊俊哲。知情人士指出,這塊土地原本是魚塭,屬於一般農業區用地,使用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業者設置鋼樑等設施前,曾在周邊打入深約6公尺的樁柱,若再加上地上3公尺高的囤積,這塊地基本容積率至少達4萬5000立方。

挖土機在光電場圍籬內開挖。讀者提供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日前在議會總質詢指出,若以每立方公尺可容納1.5公噸廢棄物計算,這塊地可能被埋藏高達6萬7500公噸廢棄物,再依清運營建廢棄物行情,一輛1.75公噸貨車收費1萬5000元計算,業者賺取的黑心錢將近7億元。

依光電場興辦計畫書規定,興建過程不能回填事業性廢棄物,若業者未遵守,經發局不得核發「設備登記」,業者也就不能賣電給台電,但去年10月光普實業已遭人檢舉違法偷埋廢棄物,該公司卻未遭裁罰,甚至順利獲核發設備登記,背後原因令人起疑。

業者強調光電場絕對沒有不法。讀者提供

《菱傳媒》追查,台南地檢署今年初偵辦正副議長賄選案,調查郭再欽時也曾清查過此事且意外揭露郭協助業者關說的細節。

根據台南地檢署調查,楊俊哲的叔父、圓山開發總裁楊志強去年6月疑將「再利用產品」填埋在麻豆區某太陽能光電場,但因運送再利用產品時頻繁出入因而毀損道路,引發地方抗爭,市議員陳秋宏為此在議會上質詢此事,楊志強遂請郭再欽幫忙疏通、協調;此外,楊志強也因姪子楊俊哲的光電土地回填案,從2022年11月1日到同年12月25日,先後請教郭再欽7次。

對此台南市政府表示,楊俊哲的學甲區宅子港段現場未發現回填廢棄物,但有回填部分營建剩餘土石方,經發局以「現場回填土方與原核准興辦事業計畫不符」為由,移送地政局於3月21日依《區域計畫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命停止非法使用及限期於3個月內恢復原核准使用。

至於楊志強的麻豆北勢寮段光電案部分,農業局曾率地政局、環保局於去年8月11日聯合會勘,現場未發現回填廢棄物情事,但有回填部分營建剩餘土石方,同樣不符合農業使用,去年10月已由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

經發局表示,《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違反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市府將以6萬元為基數、每3個月倍數開罰,直到罰滿30萬元才會考量撤銷業者的興辦計畫書。

郭再欽於新聞刊出後表示,針對台南地檢署起訴書中記載楊志強接受偵訊時供稱,從2022年11月1日到12月25日間,曾因姪子楊俊哲的光電土地回填相關服務案件,請教郭再欽7次一事,事實上他從未與楊俊哲見面,也不認識楊俊哲,他跟楊志強的來往是麻豆的道路損毀一案,楊志強並未提過他姪子以及學甲光電場的事。

出版時間:00:00

更新內容:12:28(新增郭再欽回應)

學甲區宅子港段光電場遭人檢舉回填事業廢棄物。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