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今(20日)被《鏡週刊》踢爆,性騷擾已婚女部屬,熊抱受害人,還寫情書告白,受害人向司法院申訴後,李閃電退休,每個月還可爽領19萬餘元的月退俸。受害女部屬下午發聲明表示,李伯道的確曾經利用工作機會對她不只一次性騷擾,發生這樣的事情「讓她非常痛苦」,李該為他的不當行為負責。
受害女部屬表示,今早看到的報導,非常震驚,她從沒想過這件事情會在媒體上曝光。她想利用這份聲明稿,向社會各界說明事情原委。
「在此,我證實,前任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的確曾經利用工作機會對我不只一次性騷擾。」她說,事發後,她請求司法院保護她,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秘書長在她向他報告了這件事後,依照她的要求,採取立即讓李伯道先請辭的措施(李伯道在就任懲戒法院院長之前,已經辦畢退休),不讓李與她有再次接觸的機會。
她表示,她也請求林秘書長,不要對外曝光案情,不要啟動申評會,「因為我不想讓司法院的其他申評委員知悉我被性騷擾的任何情節,因為我非常非常害怕,我擔心只要有人透漏一絲消息,李伯道很有可能會對我作些什麼報復的舉動,因此我請求林秘書長尊重我的意願,並保護我的身分,我不想提出申訴。」
受害者指出,所以當媒體向司法院或林秘書長(即現任懲戒法院院長)查證這件事時,甚至到她發布這份聲明稿前,她還是請他們基於保護她以及之前對她的承諾,絕對不能對外說明李伯道提前請辭的原因。今天上午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並不知悉這件事,也是基於她本人的要求。但她不想再沉默下去,所以選擇在此時此刻把事實真相對外說明。
「女性同仁在職場遭受性騷擾,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她說,而且,事發現場常常並無第三者在場,舉證不易。她非常感謝我向司法院林秘書長報告這件事時,他第一時間毫無保留的決定保護我,並依她的意願及要求處理這件性騷擾事件。
她也吐露自己受創時的心情,「發生這樣的事情,讓我非常痛苦,我一度懷疑並且自責,是不是我自己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好,才會讓長官以為我是可以被他騷擾的對象?為此,我也覺得很羞愧,我明明是被害人,但卻覺得是我自己做錯事,不敢對別人陳述這件事。」
她非常感謝在事發後她向林秘書長報告此事時,他全力的協助並保護她,原本希望這件事情能夠靜靜的處理,「但媒體既然已經報導此事,我覺得我必須勇敢的站出來,面對這一切。」
至於李伯道,她強調,他當然應該為他的不當行為負責,「但那幾次的性騷擾行為,是我不願回憶的過程,對此,我就不再多言,請各位容我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