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本月9日偵辦一起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拘提有「生醫界美魔女」封號的義守大學教授楊智惠,卻犯下「低級錯誤」未先向楊女宣讀法律權利,被法院認定拘提程序不合法當庭釋放。知情人士透露,調查官其實是故意犯下低級錯誤,原因是執行搜索前發現搜索票開錯地址,為硬闖楊女住處才故意不讓她找律師到場。
據楊女鄰居表示,當時看到負責錄影的調查官還高喊說:「搜索票就在樓下,我叫我們同仁拿上來!」一副好像真的有搜索票的樣子;但律師堅持看到搜索票才開門,雙方僵持好一會功夫,調查官始終無法拿出搜索票,最後律師嚴詞拒絕配合搜索,調查官只好作罷收隊,把楊女帶回市調處偵訊。
這起調查官堅持拘提生醫界美魔女案件,偵辦過程不僅爆出調查官拘提時犯下低級錯誤的荒唐事,事後更爆出承辦案件的中正站組長劉錦勳原本就認識楊女,楊女指控劉錦勳多次對她性騷擾還懷疑劉男是挟怨報復,事件鬧開後,調查局本部已下令督察處展開調查,先把劉錦勳調職,也將案件移交給機動站承辦。
全案發生在本月9日,台北市調處獲報指稱上櫃公司三顧公司前董事長、義守大學教授楊智惠離職後,涉嫌竊取公司機密帶到新公司超基因生技;調查官利用楊女自日本返國之際,直接在松山機場空橋上等著楊女下機,見楊女一現身就說:「可以借一步說話嗎?」接著簡單跟楊女說要查辦她「妨害電腦案件」,然後問楊女:「你是要自己跟我走?還是我們把妳上銬帶走?」楊女第一時間嚇傻,跟著調查官走。
過程中,楊智惠曾表示有司機來接機,她要告訴司機此事,但調查官不准她打電話還直接扣押她的手機,所幸楊女的司機剛巧看到楊女被一群人「架出」海關,機警的司機趕緊回報公司稱:「總經理(楊女)被不認識的人載走了」,接著開著公司車飛車「反跟監」強行載走楊女的車子(調查局的偵防車)。
據了解,同一時間承辦此案的市調處中正站另一批組員,正大張旗鼓在超基因生技公司執行搜索,公司現場的調查官也不准所有員工使用手機、電話,更不准任何人聯繫律師,有女員工因為需要接小孩放學,一再央求調查官同意她使用電話,最後才在調查官監督下打電話通知家人代為接小孩。
但由於調查官從超基因公司搬出大批電腦主機、硬碟與文書資料,進出太頻繁,熱心鄰居發覺有異,打電話通知房東說:「有一群沒穿制服的警察,進進出出公司」,房東輾轉聯絡人在日本的承租人,繞了一大圈後超基因的律師才得知公司可能出事,前往查看。
調查官在車上本來告訴楊女要帶她到超基因生技公司執行搜索,但半路卻轉向楊女住處,調查官持著拘票就要叫楊女拿鑰匙開家門,不知道自身法律權益的楊女被矇騙乖乖掏出鑰匙,正要將鑰匙插進門孔時,律師緊急趕到喊停並要求查看搜索票。由於沒有搜索票,律師嚴詞拒絕配合搜索。
後來楊女指控調查官拘提程序不合法,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法官最後以調查官未踐行法定程序,告知被拘提人全部罪名,也未向被拘提人宣讀法律權利,包括可以保持緘默、可以選任辯護人等,當庭釋放楊女。
依《刑事訴訟法》131 -1條規定,「受搜索人出於自願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逕行拘提」,法界人士研判,市調處偵辦案件經歷豐富,這些基本程序應該就跟喝水一樣自然,不可能犯下這種低級錯誤,「合理懷疑辦案單位是因為沒有搜索票,硬要把拘票當搜索票要,才故意不踐行法定程序,讓不熟法律的楊女,在沒有律師陪同下,自願配合調查官同意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