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去年5月才被台北地檢署依圖利罪嫌起訴,又被檢方查出,自2019至2020年間,14次以不實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購買鼎泰豐小籠包、到「阿城鵝肉」消費、買蛋糕等,作為家人餐敘、購買祭祀用品、妻兒慶生等私用,金額共2萬6907元,台北地檢署今(6日)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自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公燈處長的陳榮興,因涉嫌於任內指示下屬,替侵占公有地當停車場而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圍籬,同時包庇旅館減免費用及續占公有地,去年5月才被依圖利等罪起訴,由法院審理中,如今再度涉貪遭訴。
北檢起訴書指出,2019年4月26日,陳榮興為幫妻子慶祝生日,在新北市板橋區南蠻堂購買要價450元的「加壽蛋糕5號」,事後請商家在發票上打上公燈處統編,不實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事由報銷特別費。
同年6月23日,陳與胞妹前往知名鵝肉店家阿城鵝肉用餐,花費1455元、同月30日陳為了家族祭祀,與胞妹前往鼎泰豐南西店購買1395元餐點,事後均以相同理由核銷首長特別費。另外,同年7月4日及27日,陳男與妻子分別去吃老王記牛肉麵,花了480元、去勝博殿劍南店用餐,消費1660元,也以首長特別費核銷。
同年8月11日,陳男帶2名兒子去吃阿城鵝肉,消費835元;同月27日,兒子生日,陳男帶兒子去傑克兄弟牛排台北信義店家庭聚餐,消費1萬1927元:同年9月28日,陳男與妻子去義大利餐廳DOMANI用餐,消費2520元;這些消費事後均以首長特別費核銷。
另外,同年11月16日,陳男邀妹妹等8人家族聚餐,去京星港式飲茶餐廳消費2295元,隔天11月17日,陳男第三度前往阿城鵝肉,消費1215元,也都以首長特別費核銷。
2020年1月9日,陳男在板橋車站購買2條南蠻堂蛋糕,1條當早餐、1條拿去祭祀,消費600元;同年2月4日,與妻子前往老王記牛肉麵用餐,花費440元;同年2月7日,前往趙記菜肉餛飩大王用餐,消費995元;同年4月4日,外帶鼎泰豐南西店的炒飯、小籠包,用來祭拜祖先,花費640元,事後全數不實核銷首長特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