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性騷擾案判決出爐 陳雪生「用肚頂背」須賠8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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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判決,陳雪生(右)賠償范雲(左)8萬元確定。翻攝兩人臉書

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判決,陳雪生(右)賠償范雲(左)8萬元確定。翻攝兩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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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11:43

(菱傳媒/綜合報導)民進黨籍立委范雲日前控告國民黨籍立委陳雪生,在2020年立院因院長人事案爆發衝突時,陳用肚子頂她的背部至少3次,反應後陳還反嗆「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等貶抑言語回應,讓她氣得提告求償。一審法官判決陳雪生須賠償8萬元,陳雪生不滿上訴;台北地院二審今天(6日)駁回陳雪生的上訴,判決陳要賠償范雲8萬元確定。

對此,陳雪生在臉書聲明表示,尚未收受判決正本,仍不知判決理由,但強調范雲說法與事實不符,認為司法已死,希望范雲切莫藉機蹭熱發燒議題,亂潑髒水。陳雪生也強調,經此爭議,今後定會在性別議題上抱持謙虛態度持續學習。

北院提供判決理由指,陳雪生雖稱推擠無意間碰觸到范雲,但依現場照片及證人證詞,可認陳是故意用肚子碰觸范的背部,已構成性騷擾,後來陳又辯稱「用肚子不會懷孕」、「我又不是餓死鬼」等語,沒有性意涵,但依其言論整體脈絡可知同樣構成性騷擾;審酌簡易庭判賠金額沒有問題,今判陳敗訴確定。

藍委占領主席台,民進黨立委范雲控遭性騷擾。翻攝3Q 陳柏惟臉書
藍委占領主席台,民進黨立委范雲控遭性騷擾。翻攝3Q 陳柏惟臉書

范雲主張,2020年7月14日立法院臨時會審查監察院人事案,陳雪生用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3次,她當場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然陳非但沒有道歉,還回以「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更以不雅字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讓她憤而求償神慰撫金50萬元。

陳雪生解釋,他並未故意用肚子碰觸范雲,當下為避免與她有身體接觸,將手放在同黨立委李維德、陳以信的肩膀上,然陳抗活動難免會有肢體接觸;至於被控不雅回應,他則辯解,是為了防止范雲轉移轉移人事審查案的焦點,且這些言論都是通俗用語,無「性」或「性別」的意思。一審法院認定已構成性騷擾,2021年12月判陳雪生要賠8萬元給范雲。

案經陳雪生上訴,北院審判長日前開庭時指陳否認所做所為屬性騷擾,但已造成他人不舒服,「如果是我自己,會先道歉再說,不需要花那麼多時間打官司,也不必浪費資源」。全案今宣判。

陳雪生聲明稿如下:

緣臺北地方法院於今日就范雲委員與本人間之侵權行為事件宣判,因尚未收受判決正本,仍不知判決理由,但本人認為有下列事項需聲明如下:

109年7月14日立院審理監察院院長人事案時,因當時現場混亂,在場委員均有肢體接觸。惟本人身高近190公分,而范雲委員不足160公分,客觀上顯然不可能有本人肚子碰撞范雲臀部之情形,此節亦為台北市政府性平會調查屬實,故范雲委員稱本人有以肚子碰撞其臀部云云,顯然與事實不符,故本人認為實有澄清之必要性。

另因本人於公開場合突遭范雲委員不實指控本人性騷擾,為捍衛個人清譽,本人於當場表示「我對你沒興趣」之主觀想法,或因情急之下用詞稍顯粗魯,但此乃因本人對於范雲委員的指控實感氣憤,係為了捍衛個人聲譽,斷無任何性騷擾之意圖。

至於范雲委員嗣後對外透過媒體無據指摘本人為馬祖王,數度騷擾職員之指控云云,此部分則全無證據。無奈法院對此毫無根據之誹謗行為認定無罪,實為司法已死,然本人希冀范雲委員切莫藉機蹭熱發燒議題,亂潑髒水。

本人從政多年,為國為民,廣受馬祖居民之信賴與肯定。經此爭議,今後定會在性別議題上抱持謙虛態度持續學習。為此,特聲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