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涉及遠雄集團收賄弊案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去年競選連任前曾發毒誓撇清收賄,當時他被起訴的貪污案法院還沒宣判,新北市江翠里前里長梁金龍就在LINE群組散布周勝考收賄案一審判刑13年半的消息,周勝考認為對方意圖使他不當選憤而提告,新北地院日前判梁金龍四月徒刑,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
新北板橋區江翠里前里長梁金龍2017年間曾為轄區內攤販佔用國有地事件,與市議員周勝考槓上,當時周勝考甫因涉嫌遠雄海山煤礦開發弊案遭以4千萬重金交保候傳,又被里民指控關說護航佔地攤商,阻擋拆除攤販集中場違建,導致無法興建污水下水道,梁金龍為此率里民到場抗議,結果反被周勝考提告恐嚇,但未被起訴。
去年10月4日九合一大選期間,梁金龍又在LINE通訊軟體上重提周勝考所涉遠雄收賄案,寫道「周勝考判幾年、據說是13年半、他椿腳的錢,應該下去了、敢去收回嗎、應該不可能吧、如有當選一年就解職了,《速審法》,二審不能超一年,二審有罪就結案了,跟《選罷法》一樣,我們的案子就是這樣,貪污的,《選罷法》跟貪污都是二審就確定了,這樣板橋就少一位議員而且沒補上,那幾位里長椿腳準備上法院了」等訊息,再傳給25個親朋好友與政界人士。
由於當時周勝考收賄案尚在台北地院審理中,距離宣判日期還有20幾天,周認為有人刻意散布謠言,意圖影響他的選情,立即向海山分局提告。新北檢偵查後認為梁金龍有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的犯意,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梁男。
法院審理時,梁金龍辯稱他寫的是「據說」、「應該」,並沒有使用肯定句,應該不構成誹謗,但法院認為梁男發布訊息時距離一審實際宣判日還有24天,他不可能得知正確的刑度訊息,且後來周是判10年半,跟梁男講的13年半不一樣;再者,針對「他樁腳的錢應該下去了」部分,梁男未向任何人查證。
法官考量梁男在選舉投票前幾天執意傳播不實內容,就算使用「據說」、「應該」等字眼,也會影響選民投票判斷,已超過言論自由合法尺度,因此判他4月徒刑,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