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法、新增「排黑條款」,增訂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國安三法、內亂外患、洗錢防制法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因洗錢罪遭判刑入獄的高雄市前議員、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未來不得再參選公職。
民進黨推動《選罷法》修法,加嚴參選人門檻,朝野在兩大關鍵條文「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無法達成共識,認為前者違反比例原則,應採刑度認定,後者被認為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立院今天上演表決大戰,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仍表決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曾犯內亂外患罪、貪污罪、反滲透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另被判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陳水扁在陳致中入獄後積極為子奔走,不但上凱道遞交請願書,媒體報導昨天立院朝野協商時,陳水扁傳訊息給熟識的民進黨立委,呼籲大家放陳致中一條生路,更揚言若修法通過,競選期間他將號召支持者高掛抗議布條。
陳水扁今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忝為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政治工作者,不應昧著法律人的良心良知,「死諫」將是哀莫大於心死的無奈吶喊,凱達格蘭基金會18周年晚會,就是他人生最後一次的感恩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