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法》14年大翻修!降低師生比沒共識 民團嘆「1:8何時才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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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9日審查《特教法》修正案。翻攝國會頻道

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9日審查《特教法》修正案。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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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11:04

(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攸關特教品質與師生權益的《特殊教育法》,14年來終於有機會通盤檢討。昨(19日)立院審查1至12條,其中特教家長與教師訴求在第12條明訂「降低師生比」未獲共識暫保留;民團喊話:「無論如何一定要在母法訂立期程,所謂師生比降低到1:8,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師生比並不會因為法規訂定就立刻實現,很多細節需要詳細討論,建議先有完整的行政規劃,施行若干年後再修法。台灣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並不認同部長說法,他們指出,2009年修法時附帶決議已要求師生比1:8,潘部長周一答詢時又說希望「以1:8為目標,最高不超過1:10」,這是愈修愈退步。

同樣關注《特教法》修法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19日也攜特教教師與家長齊聚立法院外向立委陳情特師工作難負荷,提出明訂心評工作專任化、特教評鑑併入校務評鑒等訴求。

全教總認為去除特教老師不必要的額外工作,才是提升特教品質的關鍵。全教總提供

 民團指附帶決議失信  要求師生比期程入母法

特殊生14年來增加1.8倍,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1:8卻遲遲未落實。立委黃國書在法案審查會議上指出,成立資源班初衷是為特教生建立更好的學習環境,但現在反因師資不足更低落,「教育部能否告訴我們什麼時候能提出具體的規定」?立委王婉諭提醒,雖然教育部曾承諾以師生比1:8為方向,「請說明具體在什麼時間能夠達到師生比目標」?
 
「現在基層老師和家長都不相信政府所說的附帶決議,因為上一次附帶決議要求的師生比,就是沒有落實」。台灣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主張,師生比應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入母法,即便寫出逐年下修,「是下修到民國哪一年?修訂到什麼程度?無論多麼窒礙難行,也要在母法中寫明期程」。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則提醒,不同層級學校和類型的特教班,在師生比制定上考量不同,教師角色轉變也是變數之一。回到法規命令討論出合適的師生比更合適。期許國教署下修各類型特教班師生比,也呼籲教育部正視教師工作權益與學生受教品質雙雙低落的問題。

教育部長潘文忠認可「分散式資源班和師生比都是要往前走的方向」,但並未正面回應是否修法,潘部長說,「我們應該訂出具體目標和期程規劃,希望能回應各界期待」。

民團盼特教評鑑與校務評鑑合併  立委建議重檢執行內容

除師生比外,尚未審查的修正草案52條,因涉及特教評鑑而備受民團關注。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主張,將特教評鑑與學校評鑑合併辦理,讓普教教師和行政人員更重視特殊教育,達到普特融合。
 
全教總也認為,現行特教評鑑已是「為評鑑而評鑑,耗費大量人力資源,徒增特教老師額外工作負擔」,將之合併至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即可。對此,立委吳玉琴擔憂併入校務評鑑辦理,會讓特殊教育評鑑被稀釋到看不見。她認為教育部應在不廢除特教評鑑制度的前提下,重新檢視評鑑執行內容與方法。潘部長則表示,這仍需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期許在不增加教師負擔前提下達到評鑑目標。

台灣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告訴記者,昨天很多基層人員全程跟著看現場轉播審查後很失望,他們可以體諒增加經費難度大,「我們沒有要求你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在母法訂立期程」。

《特殊教育法》昨日審查修正草案1至12條,其中第6、9、10-1、12條暫保留,第5、10、14條需補充立法說明,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相關決議,其餘條文另定期繼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