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排黑條款」初審通過 蘇震清、台南議長賄選案等皆可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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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內政委員會1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排黑條款。資料照片

立院內政委員會1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排黑條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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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11:50

(菱傳媒/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1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曾犯《國安三法》、《反滲透法》、賄選及「黑、金、槍、毒」等重罪者,經有罪判決確定,終生不得參選。朝野黨團力拚這會期完成修法,明年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就可適用。

內政委員會自3月1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耗時一個多月,內政委員會昨初審完成。

初審通過條文增訂曾犯《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等,以及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引誘他人吸食毒品等惡行等重罪重刑及賄選相關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而朝野針對被宣告緩刑者、以及洗錢罪「車手」是否比照辦理仍有歧異,因此部分條文送保留協商。不過朝野立委都認為,總統、副總統必須採取更高的道德標準,曾觸犯洗錢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參選之罪被宣告緩刑者,將不得登記參選。

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費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七月宣判,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涉洗錢判刑一年,併科一百五十萬元罰金。洗錢罪是否入法,也可能會影響陳致中參選權利。

立法院人士說,修法完成後,例如因為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被民進黨停權的邱莉莉、林志展,及先前涉及收賄案的綠委蘇震清、藍委廖國棟與陳超明等人,若判決有罪定讞,都不能再參與選舉,曾被民進黨指控流氓管訓、殺人未遂的苗栗縣長鍾東錦也可能適用。至於時代力量昨指控,國民黨讓立委傅崐萁繼續參選,是排黑「打假球」,立院人士說,傅崐萁是因炒股案入獄,不受這次排黑條款修法規範。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明年總統立委選舉是一月十三日,中選會分別會在今年九月、十月審定候選人資格,民進黨團力拚在本會期完成修法,希望可適用明年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