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嘉義市議會研究室遭佔用20年 納稅錢買單!僅求償每月267元水電費
  • Line

A A A
2023-04-13 20:52

(記者蘇聖怡/綜合報導)嘉義市議員黃露慧日前批現任立委王美惠不適任,還不甩誠信條款堅持登記參加黨內初選,雙姝駁火煙硝味重。《菱傳媒》接獲爆料,黃露慧長期違規將議員研究室借給趙姓女子住,誇張的是該女早從黃父、前議員黃正男時期就佔住研究室,迄今20年,但此事竟無法可罰,議會最終僅以一個月267元計算,向當事人索討20年水電費6.4萬元。

《菱傳媒》晚間致電黃露慧,她表示,嘉義市議會從未發過函文要求她付租金,「我委託律師了,一切照程序來處理」。

嘉義市議會有兩棟會館供議員問政、休息使用,一個是在議場後棟的研究室,該處被稱作北港會館;另一個是2007年啟用的玉山會館。根據「嘉義市議會研究室管理要點」、「嘉義市議會會館管理規則」規定,研究室、會館僅供議員本人使用至卸任為止,不得招待親朋或他人留宿,若有擅自借予他人使用,一切責任由出借人負責。

圖為嘉義市議會北港會館議員研究室,非黃露慧出借的當事研究室。讀者提供

不過有民眾向調查局檢舉,嘉義市前議員黃正男自擔任議員後,長期將位在議會大樓後棟的議員研究室借給趙姓女友人住宿,黃正男逝世後,趙女仍持續入住當時已是三連霸市議員、繼承父親政治衣缽的黃露慧研究室,迄今長達20年。

但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初步調查後,認為「借用的議員及使用者尚無刑事責任」,因此僅發函給嘉義市議會稱,議會的議員研究室、會館水電使用等預算,應僅限於議員本人使用,若議員擅自交由他人使用,導致使用人不當得利,已損及議會權益,建議議會循民事管道向使用人求償。

嘉義市議會向當事人提出不當得利民事求償,用以每房、每室水費71元、電費196元,求償每月水電費267元,20年水電費共6萬4080元。讀者提供

嘉義市議會因此按調查局建議,改向當事人提出不當得利民事求償。議會因此依一般家庭使用的水電費用計算,以每房、每室水費71元、電費196元,求償每月水電費267元,20年水電費共6萬4080元。

爆料者不滿指出,「嘉義市民的血汗納稅錢拿來付無關人士的房租,當事人卻只要每月繳267元就了事,這樣合理嗎?」爆料者也質疑,此案調查方式根本是官官相護,既然有人檢舉,違法就移送,無違法就結案,怎可僅發文建議嘉義市議會追討水電費。

黃露慧(前排左二、穿白色上衣者)12日出席民進黨中執會。蘇聖怡攝

嘉義市議員私下表示,趙女住在黃正男研究室一事,在嘉義市根本是公開的秘密,只是大家心照不宣,因為趙女住在研究室的「資歷」,可能比多數議員還資深,再加上黃家班在嘉義市的實力,政壇人士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些議會同事還會幫趙女買三餐。據了解,趙姓女子在檢調啟動調查後,現已搬離。

議員們私下透露,近日因嘉義市交通處長遭檢舉將公務手機等用品交給家人使用,遭法務部廉政署大動作搜索住處及辦公室,並依侵佔公有財物罪嫌查辦;新竹縣新埔鎮民代表沒開會卻簽到,詐領一天的出席費、交通費和膳食費共2450元,也遭法院依貪污罪判1年8個月,兩件貪污案陸續曝光後,才讓嘉義市議會研究室遭長期佔用的事再被翻上檯面討論。

地方人士質疑,議會的公務資源被侵佔20年,卻僅求償6萬多元,而且佔用者也沒有其他責任,相較其他縣市的案例,也太不符合比例原則。近日PTT上也出現一篇「全台最便宜,嘉義市北港路房租每月267元」文章,揶揄嘉義市議會,還有網友留言戲稱,「為什麼這種行為不犯《刑法》?只要每年賠3204元就了事,嘉義市民是不是應趕快去住嘉義市議會,反正就算被舉報,每個月只要付267元就沒事了」。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20:52(新增黃露慧說明,從未收過市議會要求給付租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