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社會救助法》門檻過高使我國法定貧窮人口嚴重被低估,人數不到日韓的十分之一。吳玉琴、范雲、洪申翰、林為洲、王婉諭與陳琬惠等跨黨派立委今(12)出席社救法修法聯盟記者會,共同呼籲衛福部盡速提出對案與修法期程。衛環委員會召委吳玉琴也表示,將盡快安排公聽會,協助各團體和衛福部對話,讓這部上世紀的法案,盡快修正。
立委洪申翰指出,陷入困境的民眾想努力翻身卻受挫,「我覺得最不忍的事情是把他們壓到水裡的,就是我們的體制,這往往是讓我最不安的狀況。我必須說,現存的社會救助機制,常常就是扮演著這樣的角色」。芒草心慈善協會倡議專員王今暐也說,社福議題牽扯範圍廣,「請衛福部不要再拖延!你的拖延會讓其他部會來承擔你沒有做到的工作」。
低收就業所得可免計3年收入 10年來僅一位精障者申請成功
在民間版草案要求修正申請福利必須綁戶籍地、虛擬所得、家庭成員列計,另新增居住弱勢定義、階段式脫貧內容、無家者專章之外,與會立委與一線工作者補充多項長年阻礙政府履行救助責任的法規與貧窮者現況。要求衛福部重視,一併處理。
興隆會所社工張美琦要求調整脫貧政策,除在《社救法》第14條增加「階梯式脫貧」,綜合評估個案居住、醫療現況,依增加收入逐步遞減補助金,也應在第15-1條增加「可重複申請」。
張美琦指出,第15-1雖寫明低收就業所得可免計3年的家庭收入,但興隆會所訪問精障就業職管員卻得知,10年來只有一位精障案主申請成功。
張美琦說,精神疾病容易因藥物或環境影響病況起伏,精障者若因職場不適應離職,或因發病而短暫休息,時間都會被計算在3年內。有意申請該條款免計收入者被告知「你一生只有一次的申請機會」。「那我到底要不要用一生一次的機會來賭這次可以穩定就業」?個案因此打消申請的意願,導致無法真正脫貧。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提出「債務無法減除」使得債務者依法還債生活陷困,卻得不到救助。他指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和《強制執行法》都強調必要生活費約是最低生活費用的1.2倍,然而當事人進入更生或開始被強制執行,被扣掉的薪資,在《社救法》的計算中無法被減除,以致「有非常多的貧窮人口、非常多的卡債族,他們扣除債務之後收入所剩無幾,卻無法符合福利身分」。
立委林為洲則補充「家族財產的認定標準過嚴」,他舉例當事人若擁有家族財產持分,「100個人持分,也算是你的財產,因此無法申請相關補助,這也要處理和解鎖」。
《社救法》連動93項社福身分 孫一信:政策和財務盤點最困難
社福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指出,約93項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身分相連動,包括勞健保補助、學雜費減免、生活補助金、社宅申請、住宅補貼、身障和老人津貼,甚至機構補助、長照2.0輔具補助等等,《社救法》修法要面臨的是龐大的政策跟預算盤點,孫一信坦言,「這個是最困難的地方」。
「社福總盟這兩年一直在處理社會福利資格評估跟司法撫養爭議的問題」,孫一信認為,家庭結構崩盤,請求給付撫養義務或免除撫養義務的案件暴增,每年高達4000件,「老人窮,子女也窮,雙方都要法扶代理,社會福利議題已經延伸變成家事法庭重擔」。
根據芒草心協會推估,台灣的貧窮人口約280萬,佔總人口12%,但真正取得低收中低資格的卻只有26萬,僅有1.3%,好像台灣的窮人很少。洪申翰也說,「這漂亮數字背後的代價,是讓該得到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這個代價太大了」。
立委范雲認為,我國貧窮線幾乎和國際標準一樣,問題並非出在貧窮線,而是設定了太多附加條件和門檻,以至於法定貧窮人口嚴重被低估。社會救助思維要全面更新。
范雲日前總質詢《社救法》修法 獲陳建仁支持
范雲上週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是否支持全面檢視《社救法》修法?願不願意幫助最弱勢的無家者?獲陳建仁支持。她也呼籲衛福部加速大幅度返修檢討,在本會期提出對案。
立委林為洲分析立法院現況,他指出除了社救盟已提出較完整修法草案,委員會只有零星的條文修正,沒有其他完整版本,他對衛福部喊話,盡快送案進來,才有機會在這屆立委任期前完成三讀,「否則屆期不連續,下一屆又要重頭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