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搭捷運公車4月17日起免戴口罩 「只剩2地方必須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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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起搭捷運公車免戴口罩。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4月17日起搭捷運公車免戴口罩。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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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15:41

(菱傳媒/綜合報導)口罩令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7日)宣布,清明連假後疫情穩定,將在4月17日調整口罩規定,原本規定的大眾運輸工具配戴口罩令,改為「建議」配戴,且校車、幼兒園專車、校園接駁車等也比照公共運輸, 要求全程戴口罩的唯剩下「醫療照顧機構」與「救護車」。

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