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坤輿公司在苗栗縣造橋鄉開發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歷經爭議多年,業者被判停止開發前,於去年7月21日凌晨發動「夜襲」,召集大批「黑衣」保全人員,欲強力讓廢棄物進場傾倒,與在場區門口合法集會的自救會成員爆發流血衝突,警民8人受傷送醫。全案苗栗地檢署偵結,依強制、妨害公務、強暴妨害合法集會等罪嫌,將指揮者坤輿公司業務經理王亞綺及施暴者等17人提起公訴。
苗栗造橋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案爭議20餘年,坤輿公司去年4月1 日再度提出試運轉計畫,6月14日獲苗栗縣政府同意,時間從6月14日至9月11日。坤輿於去年7月21日凌晨3點許發動「夜襲」,業者出動上百個黑衣人攻擊、毆打抗議人群,對人群噴胡椒噴霧、丟石塊,導致7位民眾受傷、1名警員手部紅腫均送醫。警政署長黃明昭當天強調,將嚴辦施暴者;苗栗縣警察局偵查,傳喚69人到案,將王亞綺等20人送法辦。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調查,坤輿公司業務經理王亞綺,自行以坤輿負責人名義,出面與保全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姓男子簽訂臨勤業務外包契約書,找來61名身穿「黑衣」制服的特勤保全到場,另指揮負責營運掩埋場代操作及運輸通行管理的工程行羅姓負責人召集人手助陣。
檢方認為,王亞綺可預期保全公司陳姓負責人、工程行羅姓負責人等為使廢棄物能順利入場傾倒,可能以非法手段,對合法集會遊行的自救會以強暴方式予以妨害,並妨害現場員警執行公務。嗣衝突爆發後,陳、羅人等也出現推擠執行維安員警,及朝警方、自救會成員噴灑辣椒水、丟擲保特瓶、鐵椅等暴力行徑。
此外,在衝突爆發前,王亞綺與另5名男子開車,引領8輛遊覽車、15輛砂石車隊前往掩埋場途中,見有自救會成員開車跟監,王以無線電指揮5人將對方車輛攔下,妨害對方駕駛車輛自由離去之權利,並用車子霸佔車道堵住車流行進。同案被移送的坤輿胡姓總經理及另兩名男子,因無證據有參與或施暴行為,檢方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