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論媒觀點/對岸指定在台製及播特定廣播節目才是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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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00:00

陳炳宏/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根據菱傳媒報導,民進黨籍立委賴品妤質詢指出,有民眾開車經過新竹、苗栗,收聽不到台灣本土電台,卻能收聽到對岸統戰電台。對此大陸委員會主委邱太三回應,中國大陸透過廣播系統對台滲透、干擾,主要依循兩種模式,一種是直接蓋台;另一種則是台灣廣播電台接受託播,播放對岸委託內容。

早年兩岸利用廣播系統互相干擾對方廣播之情事時有所聞,即便像賴立委所言,在台灣本島收到對岸廣播也偶而會發生,因為無線電波有時可能會有所謂溢波或干擾的情形,應不算太奇特。

但試想,如果台灣廣播電台播出的廣播節目,節目製作經費是由對岸支付,節目主持人、討論主題,以及出席來賓都由對岸來決定,並規定所有節目用語,例如內地、島內也都必須符合對岸的習慣,這樣的節目在台灣在地廣播電台播出,像不像木馬屠城的情節?會不會比溢波或蓋台的問題來得更令人感到恐怖?

過去不管廣播溢波或蓋台,都還是有科技方法可以解決,筆者相信賴立委所提的問題要解決並不難,但如果是前述情況,台灣廣播業者為節省製播節目的經費,接受對岸特定媒體指定代為製播台灣節目,美其言是「台灣代為製播,在大陸播出」的製播型態,但這樣的合約另有一個要求,就是製播好的節目必須要台灣先播出,然後呢?有人真的聽過這類節目在大陸播出過嗎?

根據邱主委的說法,前者溢波或蓋台問題不難解決,後者該如何斷絕才是重點。其實邱主委的說法有點不精確,因為當前該關注台灣電台播出大陸節目的問題,不叫做「播出對岸委託內容」,目前根本就是對岸出資要台灣廣播電台製播符合對岸意識形態的政論節目,然後再要求台灣業者在地播出,這樣的製播到託播才更值得關注其動機。如果對岸是委託台灣廣播業者代為製播,要在大陸播出討論台灣政治議題的節目,可能只是有意促進兩岸的了解,提升互動關係,好像不是壞事。即便退一萬步想,在台灣製播須由對岸指定節目名稱、節目主持人、討論主題、甚至使用大陸用語等的節目內容,還是都可視同只是指定用途,反正是要在大陸播的內容嘛,一切指定都好像有其道理。

但問題來了,這類委託製播合約通常都還有一項條款,那就是這類對岸委製的節目都必須在台灣先播出,然後對岸再決定是否播出,那麼這樣的做法就很難不讓人懷疑其背後動機為何?如果只是單純委託製播,那為何要強迫在台灣播出?筆者沒有足夠證據了解這類合約是普遍現象,還是特殊現象?如果這只是單一現象,那可能還不算太嚴重,但如果是普遍現象,特別是在選舉時期,這類製播合作就很值得政府多加注意了。

台灣廣播電台接受對岸委託製播節目,然後內銷台灣,這到底是甚麼用意?感覺應該屬於司馬昭之心。筆者樂見,這種行之有年卻都不說破的兩岸廣播媒體非常態合作模式,早就該被公開討論,更重要的是如賴立委所言,這是跨陸委會、國安局、通傳會,甚至文化部等單位該合力解決的迫切議題,建議行政院應儘速召開跨部會會議,盡早調查、盡早了解、盡早研商、盡早立或修法,總之應及早提出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