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長年致力勞工、身心障礙者權益的監察委員王幼玲,日前活體捐贈給先生一顆腎臟。她昨(7日)晚在臉書PO文表示,像她這般「高齡」的捐贈者,已是允許捐贈的末班車,移植腎臟給丈夫,她認為不致於「折壽」太多,「如果換來對方幾年有品質的生活,這樣的交換蠻值得」。
王幼玲1956年出生,現年67歲。夫婿呂政達為知名作家,兩人育有一情緒障礙的自閉症小孩,呂曾將與小孩互動寫成「爸爸,我們好嗎?:一位自閉兒爸爸的愛與煩惱書」一書,詳細描寫他與小孩的互動與心路歷程,觸人心弦。
王幼玲2月17日捐出一顆腎臟給患有腎臟病、等待捐腎夫婿;她現在已經回到監察院上班了。昨晚,王將捐贈的過程貼上臉書,「我捐了一顆腎」。
王幼玲透露,去年她出門調查農業移工問題時,先生在家昏倒,雖然及時被發現,送急診後救回一命,但身體狀況卻有所變化,登記腎臟移植等待近10年的他,看起來恐怕等不到了,她才因此起心動念。
配偶沒有血緣關係,配對不一定成功,身體功能檢測也不一定過關,她開始接受一系列的檢查,沒想到最後竟符合配對,最後順利捐出一顆腎給先生。
王幼玲坦言,像她這般「高齡」的捐贈者 ,已經是允許捐贈的末班車,很多人會勸她避險,可是她很清楚這般中古的身軀和器官,如果堪用,在健康監控下,即便整體功能稍有減損,也不至於「折壽」太多,「而人生歲月這樣也就足夠,如果換來對方幾年有品質的生活,讓我比較放心,我認為這樣的交換蠻值得。」
王幼玲說,截至去年底登記需要腎臟移植者有8126人,但這4年中,總計捐贈者僅不到800個,此次的自身經驗也讓她開始思考,「活體捐贈應該被鼓勵推廣嗎?」
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將一顆腎臟捐給自己的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配偶是指與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者,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罹患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肝臟疾病因醫療替代方案較少,法律上可酌情放寬至五親等姻親。由於捐贈者有相當的危險性,故捐贈的過程需經過審慎醫學專業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