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論媒觀點/移頻?換頻?上頻?NCC權力能有多大與標準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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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00:00

陳炳宏/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優聘教授

去年九合一選戰正熱時,某擁有近百萬訂戶的有線電視系統集團突然申請要將位於有線電視系統55頻道的衛星電視新聞台TVBS移到149或158頻道,引發各界譁然,且引發不必要的政治聯想,最後NCC否決這項決議。最近同一集團在桃園市的系統又提出換頻申請,要下架TVBS及八大集團中的某些頻道,換成其他頻道;也就是說,又有些頻道要在某些地區消失了,目前這申請案還在地方政府及NCC議決中。

先不論這涉及系統集團與系統集團的恩怨,還是系統與頻道之爭,如果再把2020年中天新聞台撤照後,有些新聞台爭相要進駐52頻道,後來NCC只准華視新聞資訊台進佔52台,其實包括台視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甚至鏡電視都有意爭取,且已有系統商申請台視新聞台進駐52頻道,但這項申請卻遭到NCC緩緩議,迄今已近兩年。這些現象說明,頻道能不能搶到位置,在哪個位置,對電視頻道業者真的很重要,因為頻道上下架及頻位涉及收視率,影響的就是廣告收入。

這樣一來,頻道位置與上下架到底應該是系統商的權利、是NCC的權利,還是應該回歸到消費者權益,都是值得討論與關注的議題。且總統大選又將來臨,到時候頻道與系統大戰的結果,又會是誰得利、誰受害呢?各界該開始關注這個議題,不然到時候變成政治問題,那就更難解,也更難收拾了。

首先考量前述問題的準則應該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理論上,訂戶愛看什麼,習慣在哪個頻位看到哪個頻道,都應該是有線電視系統商應該重視的議題,因為滿足訂戶需求才能有訂費收入。但遺憾的是,台灣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有三分之二以上都是獨占區,也就是只有一家業者,因此有線電視系統是否真的重視訂戶權益,那就很難說了。其次的思考是,如果由市場自由競爭機制來決定呢?問題是,既然系統是獨占或頂多雙占,那表示市場競爭上,系統權力大於頻道,加上頻道超過200台,但系統基本台只有不到100個頻位,導致在這種情況下,頻道業者面對不平等的市場競爭,大多只敢怒不敢言,這時候其實就應該要有政府外部力量的加入,以維持有線電視市場運作的公平競爭。

那接著的問題就是,政府介入的程度如何?就自由市場邏輯,政府介入越少越好,但面對不公平市場競爭,政府適度介入未必是壞事,但政府是否能只扮演看不見的手,僅在介入檢視市場競爭機制是否公平合理,任何市場爭端是否已納入消費者權益考量即可?但就目前態勢看來,任何前述爭議都是NCC說了算,例如TVBS移頻是否合理?上架或下架哪些電視頻道是否符合市場競爭機制與規範,特別是有否危害消費者權益等等?例如部分系統台52頻道空到現在,是否損及消費者或系統及頻道業者的權益,NCC好像都還沒給各界一個決策立場的合宜說法,最後導致不管決或未決,都令人感覺只是順服某些外界壓力而已,如此一來政府的手的介入是否允當,就容易成為箭靶。

筆者了解,政府介入市場爭議有時會進退失據,那為何不讓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思維先介入,例如頻道的移頻或上下架,可否要求系統業者提出經營區消費者意向,透過各種可行機制收集訂戶意見去說服NCC同意,然後NCC只要審議該經營區系統與頻道的市場競爭機制是否遭不當操控?消費者權益保障是否已納入考量?如此前提條件齊備後再行審議,可能比較不會讓人覺得政府介入是偏袒或怠惰啊。

最後再補個意見,桃園市有線電視今年的費率剛於去年12月底審議完成,理論上應該執行一年,不得輕易變更頻道承諾,因為那涉及到費率計算,結果不到一個多月,業者馬上提出上下架好幾個頻道的申請,個人擔任桃園市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有點被愚弄或白忙一場的感覺,建議桃園市政府應該審慎評估這樣不尊重費率審議結果的行徑可否接受。

陳炳宏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