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去年底縣市長選舉,居住正義是候選人最熱鬧的交鋒議題。新任縣市長上任剛滿二個月,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住盟)就已經走訪了四個直轄市,拜會主責住宅政策的都發局長,要求落實縣市長在選前開出的政見承諾,包括住盟提出的增加社宅存量,可負擔租金,以輪候制取代抽籤制。
住盟在選前就一一走訪六都候選人要求表態,選後未停歇,目前已完成四都,未來將持續拜會台南與高雄。
《菱傳媒》專訪住盟召集人、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關心了解六都社宅政見落實情形,選舉過後,公民團體該如何持續推進住宅議題?
住盟 : 新任縣市長應啟動新社宅 而非只是完成前任規劃
台北市長蔣萬安選前承諾,繼續推動柯市府喊出但未達標的5萬戶社宅;新北市長侯友宜也在中央規劃3萬3千戶的基礎上,加碼以4萬5千戶為目標;台中市長盧秀燕則是對外公開喊出,朝1萬8千戶努力。
彭揚凱說,民眾對於社宅數量最有感,社宅興建不應切割中央或地方,應儘快以增加社會住宅存量為目標。
住盟已經完成拜會的四都,主管首長皆口頭承諾會繼續執行,但彭揚凱說,「繼續執行」有兩種方式,他舉例,「低標是,你願不願意把前任市長的功課做完,完成已規劃或預計興建的社宅?更積極來看,在你的任內,你要不要啟動新社宅」?住盟表示,將持續監測各縣市社宅存量增長情形。
台北桃園兩都率先訂出可負擔租金標準 讓弱勢住得起
除了社宅存量,住盟更進一步主張,租金應該讓弱勢民眾負擔得起。因此提出「可負擔租金」的概念,就是以承租者的不同收入來計算租金,而非目前以身份別」做為租金定價原則,導致邊緣弱勢與低薪青年,因未具備福利身分,而需繳納高額租金,「身份別是你可以入住社會住宅的機會保障,但入住之後要以可負擔租金作為租金標準」。
2021年6月《住宅法》第25條修正後,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及負擔能力,訂定社會住宅分級收費原則。儘管營建署的《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仍以「身分別」作為社宅租金計價方式。但彭揚凱認為,「這件事情,地方政府比較有進步性」。
他樂觀說明各縣市的態度,目前台北市和桃園市已訂出標準,新北市長侯友宜也具體承諾,會要求城鄉局研議可行性, 將新北地區差距較大的特性納入考量,新北都發局更是具體回應,「今年底之前一定會把新規則做出來」。
社宅入住採「輪候制」 主管機關最猶豫!
相較於持續興建與運營細節,「輪候制」卻沒有任何進展。彭揚凱說,「六都都持遲疑態度」,選前市長都認同答應,但目前僅台北與新北有具體進度將研究輪候制議題。
住盟認為,縣市首長現在表態「想蓋多少社宅」,民間壓力有限,因目前社宅入住採「抽籤制」作法,福利變成「比運氣」,無法形成監督政府興辦的力量。他主張,社宅入住應採行國際主流的「輪候制」(waiting list),針對弱勢身分、居住需求急迫性等考量,規劃不同輪候隊伍,「若能每年評估輪候時長,會對地方政府形成一種非常龐大的政治壓力」。
彭揚凱認為,就住宅議題而言,縣市長能談的多與「社會住宅」有關,其他像是高房價或租屋市場的政策,地方能做的有限,「如果地方政府講這些,大多是在吹牛,因為法律工具都不在他們手上」。
「社宅議題的關鍵是政治問題,不是技術問題,今年總統大選,我們還是會繼續講」,住盟預計今年5月前後,針對即將到來的全國大選公布更完整的居住/住宅政策,向總統候選人訴求。